全國校車運營管理試點成效顯著
新華社北京2月4日電(記者吳晶)依託專業公司和公交線路為學生提供上下學交通服務,設立專項資金補貼校車公司運營,對校車運營各環節實行精細化管理……記者日前從教育部獲悉,自2011年8月啟動校車運營管理試點工作以來,全國6個試點縣市區開展大量探索,取得諸多經驗。
據了解,遼寧省桓仁縣、黑龍江省雞西市、浙江省德清縣、山東省威海市、山東省無棣縣、陜西省西安市閻良區為校車運營管理試點地區。2年多來,這些地區在農村學校佈局調整後不等不靠,堅持政府主導,依託專業公司為學生提供上下學交通服務,開創了一系列新模式。如,桓仁縣政府與客運公司簽訂運營協議,成立校園車隊,由客運公司統一負責校車的運營。無棣縣成立專門校車服務公司,實行企業化運作、公司化管理的運營模式。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要求充分發揮公交作用解決學生上下學交通問題。雞西市主要通過增加公交車的運載能力來消化學生的乘車需求,所屬六區學校的學生均乘坐公交車上下學。該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共有乘車通勤學生50135人,約佔學生總人數的39%。各試點地區加大投入。德清縣政府全額出資購買專用校車,並設立每年600萬元的專項補貼資金。威海市在偏遠農村地區,通過政府統一購車或貼息購車等方式,交由城市公交、城郊公交或其他專業公司運營管理。實行校車運營費用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分擔,政府財政分擔大頭、運營企業微利經營、學生家庭適度分擔的校車經費保障機制。
六個試點地區在原有基礎上不斷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閻良區實行校車運營管理“5個做到”,即:每天出車前,由司機對校車進行安全例檢並填寫安全行駛表,檢查合格後方能上車駛離;每週不定時對校車駕駛情況進行抽查,及時消除隱患;每月召開安全例會,對駕駛員和照管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職業道德培訓;每季度舉行一次安全事故疏散演練;每學期開學前和放假後對校車技術狀況進行全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