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不再“看身份”——
我國將建立統一的城鄉居保制度
新華社北京2月8日電(記者徐博、周蕊、韓潔)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合併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統一的城鄉居保制度,在制度模式、籌資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與合併前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保持基本一致。
專家指出,這一決定在解決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碎片化”問題上邁出了重要一步,為將來建立統一的國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打下了基礎。據了解,目前已有15個省份先行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上海社科院城市與人口發展研究所研究員胡蘇雲説,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意味著我國將開啟消除戶籍和“身份”所帶來的養老保障差異的進程,並通過頂層設計打通兩個制度,對我國居民的基本養老需求進行“兜底”設計,有利於消除城鄉二元結構,推動城鎮化進程,也為將來建立統一的國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打下基礎。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合理兼顧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説,此次從制度上統一非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是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體現,旨在推進養老制度逐步走向城鄉統一。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還從財政角度為推動這一改革作出部署,基金籌集採取個人繳、集體助、政府補的方式,中央財政按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院長林閩鋼認為,將新農保和城居保合併,是統籌城鄉養老制度最容易的突破口,由於標準相似並軌相對容易。當前將二者並軌有助於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併為下一步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體系並軌,最終形成更加公平的國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作鋪墊。
胡蘇雲認為,未來我國養老保障制度改革或將借鑒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中的基礎養老金由中央政府統籌的方式,對不同“軌道”上的養老保險都採用基礎養老金中央政府統籌,加權部分由地方、企業、個人等自行進行選擇,在構建一個全國統一的水平差距不大、相互銜接的基本養老保障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多層次、多維度的養老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