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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官正: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4日   來源:新華社

吳官正在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座談會上強調
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新華社北京10月14日電 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座談會14日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吳官正強調,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密切黨群幹群關係,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吳官正指出,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力保證。要切實改進基層幹部作風,認真解決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堅決維護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吳官正強調,要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適應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按照“八榮八恥”的要求,切實抓好黨風廉政教育,引導廣大農村基層黨員幹部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做到辦事要公、作風要實、用人要當、為政要廉,進一步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形象;加強農村廉政文化建設,努力營造文明鄉風。要以規範基層權力運行為重點,建立健全農村基層財務制度,加強對農村集體資金、資産和資源的管理,深入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要全面推進鄉鎮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和黨務公開,凡是涉及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事項,都要按照規定進行公開,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和監督權。

    吳官正指出,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縣委是關鍵,鄉鎮是基礎。要加強領導,及時總結和推廣基層創造的好做法好經驗,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引向深入。

    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何勇,中央紀委副書記劉錫榮分別主持會議。中央紀委監察部有關領導同志、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出席會議。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紀委書記參加會議。廣東省、民政部等12個單位在座談會上發言。(完)

全國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納入規範化、制度化軌道

    新華社北京10月14日電(記者孫承斌、李亞傑)記者14日於此間召開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座談會上了解到,目前,全國村級財務管理工作進一步納入了規範化、制度化軌道。

    村作為農村基層自治組織,直接與農民打交道,村財務管理是否得當也是群眾衡量黨工作好壞的重要標準。近年來,為進一步強化鄉村財務管理,確保工作規範化,各級財政部門積極探索,採取了得力措施,並取得了初步成效。

    據介紹,除了保證村務公開所需有關經費外,各級財務部門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參與村務公開有關政策的制定工作。如,近幾年將國家出臺的補貼農村的政策列入村務公開的內容,通過村務公開墻加以公示和宣傳,促使這些補貼政策及時落實到農民,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兌現給農民。

    目前,我國不少地方已經試行了“鄉財縣管鄉用”制度,並初步建立了解決鄉鎮債務的機制,從體制上遏制了鄉鎮財務混亂、債務負擔過重的問題,有利於科學理財、廉潔理財環境的形成。(完)

我國廣大農村已經初步確立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

    新華社北京10月14日電(記者孫承斌、李亞傑)記者14日於此間召開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座談會上了解到,經過各方面的不懈努力,全國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取得積極成效,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

    --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在我國廣大農村初步確立,得到農村幹部群眾的擁護和支持,為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提供了制度保障。

    --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主要內容的新型民主管理體制初步形成,村民自治機制進一步完善,管理的規範化、程序化、制度化水平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事前共決策、事中聽意見、事後有監督的村級事務管理方式。

    --農村基層幹部的作風有了很大的變化,服務意識、群眾意識增強,依法辦事的能力提高,黨群關係、幹群關係進一步融洽。

    --推行和完善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後,群眾參與民主管理的積極性得到調動,權利意識、法律意識明顯增強,參與的人數增多,參與的程度加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逐步提高,帶動了農民整體素質的提高,促進了農村風氣文明和人際和諧。

    另據了解,目前,全國31個省份全部建立了村務公開領導協調機構,形成了上下聯動、各方配合的工作機制。(完)

全國96%的村實行財務公開

    新華社北京10月14日電(記者孫承斌、李亞傑)記者14日於此間召開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座談會上獲悉,目前全國已經有96%的村實行了財務公開,其中比較規範的村達到60%以上。

    村集體財務管理混亂,不僅影響農村社會的穩定,在一定程度上也成為滋生腐敗現象的“溫床”。對此,有關部門一直重視對農村財務管理和監督,把它擺到重要日程,採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

    2004年,農業部發出通知,要求村集體經濟組織進一步加強財務公開,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規範化建設,並積極推進試點工作。2005年,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農業部共同發出《關於做好村幹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的通知》,對村幹部經濟責任開展審計監督。目前,這項工作已經取得了明顯成效。據統計,2005年全國共查處違紀單位2萬多個,受到黨紀政紀處理6500多人。

    目前,全國各地結合實際,積極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有效形式,創造出形式多樣並得到農民認可的管理模式。比如,村會計委託代理服務,村會計集中辦公,村會計委派制,村賬自我管理與民主理財、部門監督相結合等模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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