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黑龍江省物價局獲悉,《黑龍江省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經省政府第48次常委會議討論通過,將於5月1日起施行。屆時,黑龍江省所有實施收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非企業組織以及代行政府職能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其他單位都必須辦理收費許可證,而且實施收費時必須持證收費。
據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收費許可證是收費單位依法收費的憑證。黑龍江省所有實施收費的單位都必須辦理收費許可證,並按照規定辦理年審、變更、登出等事宜,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給予罰款和行政處分。收費許可證中明確標示了收費單位名稱、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範圍和收費依據文件等內容。
《黑龍江省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所有收費單位或者收費點應當按照規定在收費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收費許可證正本或者副本;收費單位或者其收費點需要到繳費單位收費的,應當出示收費許可證副本。未公示或者未出示收費許可證實施收費的,繳費單位或者個人有權拒絕繳費。收費單位到財政部門首次購買收費票據或者到稅務部門購買稅務發票時,應當憑收費許可證辦理。(記者 馬雲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