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消息,“十一五”期間國家將制定並實施促進技術創新、鼓勵企業成為自主創新主體的進口稅收政策。重點包括:
制訂“振興裝備業進口稅收政策實施辦法”,在國家確定的重大技術裝備範圍內,對國內裝備業自主開發、製造重大裝備所需進口的關鍵部件及原材料給予一定的進口稅收優惠。同時,對相應的進口設備稅收政策進行適當調整,原則上停止實施進口相應整機的免稅政策。將原用於進口設備的稅收優惠支出調整為對國內企業自主開發、生産設備的稅收優惠支出,在不增加財政負擔的情況下支持國內裝備製造業的發展。
對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科技計劃重點項目或國家重大裝備研發項目的企業,制定專項進口稅收優惠政策。
進一步修訂、完善有關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用品進口的稅收優惠政策,明確企業從事科技活動進口科研用品的稅收優惠待遇,加大政策力度,大力支持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中心的研發活動。
據悉,“十一五”期間,財政部將重點圍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進口稅收政策工作:適當調整引進國外先進設備、技術的政策,鼓勵引進的重點轉到促進國內企業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上來;制定有利於環境保護、生態建設和短缺、資源性産品進口的政策,加大力度實施鼓勵科技、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農業發展的政策;逐步縮小內外資企業進口稅收的差別待遇,統一內外資企業在進口稅收領域的優惠政策;逐步實施進口稅收稅式支出管理制度,根據國家的財力狀況,實現對進口減免稅規模的主動調控。(記者孫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