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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耀邦委員建議儘快出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杜宇)全國政協委員陳耀邦8日下午在政協十屆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代表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發言時,建議儘快出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法。

  陳耀邦説,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不斷發展,對於穩定農村社會、全面提高農業競爭力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意義重大,但該組織目前還處於初步發展階段,參加的農戶在全國所佔比例還不到十分之一,而且各地發展很不平衡。在發展中還有很多制約因素,突出的是法律地位不明確、缺少政策和金融的有力支持,不少合作組織自身的發展水平低、管理差。

  陳耀邦説,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是我國農民這個最大困難群體的自助經濟組織,應賦予其“特殊法人”資格、地位,給予法律保障和保護。法律要對這類經濟合作組織進行清晰界定,應在堅持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明確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應以農民為主體,由農民自辦、自願參加、自我管理,最終落腳到農民受益上。同時,合作社的産權結構和利益分配製度應符合合作制原則,産權必須明晰到農民頭上。

  陳耀邦建議,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從財政、金融、稅收、貸款、保險等方面為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提供優惠和扶持,不斷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內部管理機制,提高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水平。(完)

中國政府網2006年“兩會”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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