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經濟貿易>> 商務之窗
 
商務部公告攝影服務規範行業標準 08年3月起實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30日   來源:商務部網站

    《攝影業服務規範 第1部分 攝影服務規範》(SB/T 10438.1-2007)行業標準日前經商務部公告,將於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近年來,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攝影行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全國各地的攝影企業數量和從業人員都在大幅增長,經營方式不斷多樣化,出現了影樓、圖片社、照相館、沖印店、攝影工作室等多種業態,經營主體也呈現多元化,由原來單一的國有企業,發展為國有、民營、外資、股份合作等多种經濟成分並存。為促進行業持續規範發展,商務部組織上海、北京、重慶、黑龍江、濟南等地的攝影行業協會和企業起草了該標準。

    該標準充分考慮了攝影行業的現狀和技術特點以及行業管理方面的需求,對攝影服務組織的服務場地、設施、衛生、服務流程、從業人員等方面提出了規範要求。其主要特點:一是將攝影服務的主要內容,細化為門市接待、形象造型、拍攝、看樣、後期製作、取件、顧客意見分析和改進以及樣片、樣本和樣品等階段,並針對每一階段提出了相應的規範要求,從而進一步明晰了攝影服務過程中服務者與消費者的關係。

    二是根據攝影藝術質量是以視覺感覺器官來判定的特點,提出了以“採取展示能代表攝影服務組織服務能力和工藝水平的樣片、樣本和樣品的方法”作為質量標準的參照體系,為評價攝影服務質量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彌補了攝影服務組織遭遇質量投訴時,僅憑專業評判者的認知和經驗做主觀評價的不足。

    三是進一步規範了“樣片、樣本”的來源。要求攝影服務組織的“樣片、樣本應由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內部人員(攝影師、化粧師)完成,不得從組織外部獲取”,以保證樣片、樣本能夠真實反映攝影服務組織攝影藝術表現能力和工藝水平。

    該標準的實施不僅有利於促進攝影服務組織的規範運作、誠信經營,也有利於商務主管部門加強行業管理,更好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該標準是商務部下達的《攝影服務規範》系列標準計劃的第1部分。攝像服務規範、照片輸出(照片沖印)服務規範和攝影器材銷售服務規範正在起草中。 

 
 
 相關鏈結
· 商務部公告攝影服務規範等5項國內貿易行業標準
· 商務部:中方將積極應訴中美知識産權WTO爭端案
· 商務部新聞發佈會介紹節前生活必需品價格等情況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