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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2000年第6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7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規定》指出:國家實行先培訓後上崗的就業制度。用人單位招用從事技術複雜以及涉及到國家財産、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工種(職業)(以下簡稱技術工種)的勞動者,必須從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技術工種範圍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確定。國家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考核鑒定機構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鑒定。國家職業資格分為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師(二級)、高級技師(一級)。(勞動保障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