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規定:2006年至2010年5年內,要進一步健全職業資格制度規範、組織實施、信息公開、質量保證和基礎工作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全面開展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力爭對6000萬勞動者提供鑒定服務。重點抓好技師、高級技師考評,為高技能人才成長創造條件。進一步完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優化政策,培育環境,支持勞動者實現技能就業和技能成才。實施技師考評示範項目、企業技能人才業績評價項目、職業院校學生職業資格認證項目、下崗失業人員技能鑒定服務項目、農民工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進一步加強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激勵作用,進一步加強鑒定質量管理,加強職業資格基礎工作,加強信息服務和公開,加強職業技能鑒定法制化建設。(勞動保障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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