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從2004年起,國家在北京市朝陽區等13個縣(市、區)開展農村勞動力平等就業試點工作,在以下幾個方面取得了突破:一是建立平等的就業準入制度。各試點單位找準突破口,逐步取消了針對農村勞動力進城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和收費。二是維護進城務工農民的合法權益。積極安排財政資金,開展農民工維權工作,建立了以維權中心、鎮(街)維權服務站、企業(社區)服務點為框架的工作網絡,無償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三是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農民工可自主自願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允許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則由用工企業為農民工繳納保費。四是妥善解決農民工子女就學問題。五是戶籍制度改革。調整現行戶口政策,取消指標限制,全面推行城鄉一元化戶籍管理制度,按實際居住地統一登記居民戶口。六是建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體系。
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中逐步實行城鄉平等的就業制度的精神,勞動保障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等部門成立了城鄉統籌就業試點工作指導小組,具體負責統籌城鄉就業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2006年4月,召開城鄉統籌就業試點工作座談會,對試點工作進行了動員和部署。7月底,下發《關於印發統籌城鄉就業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27號),明確了試點任務:建立健全管理城鄉就業的組織體系,統籌規劃和管理城鄉就業工作;建立覆蓋城鄉的職業培訓體系,為城鄉勞動者提升職業技能提供有效服務;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為城鄉勞動者就業、再就業、轉移就業提供有效服務;健全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切實維護城鄉勞動者權益;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妥善解決農村勞動者的社會保障問題。目前,各試點城市實施方案正在上報和審批過程中,年底前將全部啟動。(勞動保障部、農業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