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又好又快,社會進步日新月異,今天,內蒙古人愈來愈為自己的家鄉感到驕傲和自豪。為什麼我們能讓世人不吝言辭地誇讚內蒙古是一個發展的、開放的、生機勃勃的內蒙古?為什麼我們能在較短時間內,把一個人口少、底子薄、起點低的邊疆少數民族自治區建成幾項指標全國第一,並快速發展邁進?這一切,都源於民族區域自治在內蒙古60年的光輝實踐。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內蒙古生根開花
在少數民族師生佔40%多的內蒙古師範大學校園裏,隨處可見少數民族學生臉上洋溢的笑容。“教育是一個民族進步的源泉,作為一位蒙古族學生,我一直感受到國家對我們少數民族教育的重視與扶持。”內蒙古民族高等專科學校蒙古族學生哈斯如是説。
60年來,國家積極在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民族教育事業,全區形成了比較完整的民族教育體系。目前,全區有民族語言授課中小學達1035所,在校少數民族學生30萬人;21所高等院校中有8所招收蒙古語授課學生,在校少數民族本、專科生2.7萬人;有少數民族研究生2300多人。而在1947年內蒙古自治區成立以前,內蒙古的中等專業和高等教育幾乎一片空白。
在內蒙古,各民族團結共同進步的理念也深入人心。從1983年起,自治區把每年的9月作為“民族團結進步月”。據統計,活動開展20多年來,累計已有2000多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分別受到國務院、國家民委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表彰。這些先進典型書寫出各民族誰也離不開誰的生動篇章,將民族團結進步這一新時代的主體詮釋得更加完整。
據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提供的數據顯示,2005年底,全區少數民族幹部共15.9萬人,佔全區幹部總數的25.5%,高於少數民族佔全區總人口比例5個百分點。目前,全區在職少數民族中省部級幹部17人,佔同級幹部的38.64%,廳局級少數民族幹部409人,縣處級少數民族幹部4128人,分別佔同級幹部總數的36.19%和32.06%。其中蒙古族幹部分別佔同級少數民族幹部的89.00%和85.46%。在一些少數民族集中聚居的地方,少數民族幹部已成為當地幹部隊伍的主體。
“這表明,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在內蒙古得到很好的執行,少數民族充分享有了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的權利。”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一位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説。
為了保障少數民族公民的權利,我國一直立足於通過立法和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政策來充分體現。多年來,自治區除了行使一般的行政職權外,還在立法、變通執行、語言文字、培養幹部、經濟、財政、文化教育等方面認真行使了自治權,少數民族公民在人口、就業和幹部選拔等許多方面都得到了照顧和扶持。
正在走進前列的“模範自治區”
中國傳媒大學的教授儀名海是內蒙古人,前不久他回到家鄉,特別是以前工作過的城市呼和浩特,他發現原來很熟悉的地方找不見了,好多地方的路都不認得了。城市比以前擴大了很多,人們的精神面貌比過去也大為改觀。
今年的全國“兩會”上,自治區主席楊晶在接受中央媒體專訪時説,內蒙古快速發展成績的取得,得益於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正確領導和對少數民族地區的關懷,得益於西部大開發的歷史機遇,得益於中央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的若干優惠政策,也得益於我們認真貫徹落實了科學發展觀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還有我們全區幹部群眾的共同努力。
滄海桑田,人間巨變。自治區成立60年,走出了一條發展之路、幸福之路,這是黨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的勝利,是我區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成果。它再次充分證明了這樣一個真理:只有中國共産黨才能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才能使內蒙古擁有一個更加幸福、更加美好的未來。
內蒙古人民沒有辜負黨中央、國務院的殷切關懷,沒有辜負全國人民的厚望,往日那個貧窮、落後的少數民族邊疆地區正在向構建和諧內蒙古邁進:內蒙古在實現又好又快發展道路上又邁出了可喜的步伐,承接了“十五”的大好來勢,實現了“十一五”的良好開局。2006年完成地區生産總值4790億元,增長18%;完成財政總收入712.9億元,增長32.9%;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0358元,居全國第12位,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到3342元,居全國第16位,經濟總量居全國第17位,人均GDP居全國第1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