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於同意新建黑龍江漠河民用機場的批復
國函〔2004〕107號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新建黑龍江漠河民用機場立項的請示》(黑政發〔2003〕26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新建黑龍江漠河民用機場。機場性質為國內支線機場,場址位於黑龍江省漠河縣城西南9公里處的古蓮。
二、本期工程建設規模為:飛行區設計機型為DON—328、CRJ—200、ERJ—145、ATR—72等支線飛機,跑道長2100米;航站區按滿足2015年旅客吞吐量12萬人次的目標設計,航站樓1200平方米,站坪面積按同時停放2架C類飛機自滑進出設計;配套建設供電、供水、供油、消防及輔助生産生活設施。具體方案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審定。
三、該項目估算總投資1.4億元,資金來源為:發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5000萬元,民航總局安排民航專項基金3000萬元,其餘部分由黑龍江省籌措解決。
四、由地方政府負責建設漠河機場至空軍海拉爾、齊齊哈爾機場的專用通信設施。
五、機場建成後,由地方經營管理,民航總局實行行業管理。
六、該機場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由發展改革委審批。具體事宜請商有關方面辦理。
國 務 院
中央軍委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