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農家書屋”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文明辦、發改委、科技廳(局)、民政廳(局)、財政廳(局)、農業廳(局)、人口計生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局、文明辦、發改委、科技局、民政局、財政局、農業局、人口計生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和《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意見》,根據《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的部署和要求,“十一五”期間將在全國範圍內實施“農家書屋”工程。
“農家書屋”工程是由政府統一規劃、組織實施的一項惠及廣大農民群眾、推動農村文化建設的重大工程。工程的建設對解決農民群眾“買書難、借書難、看書難”的問題,保障農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小康社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各地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領導,把“農家書屋”工程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緊密結合,加大投入力度,引導和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農家書屋”建設,確保“農家書屋”工程取得實效。
現將《“農家書屋”工程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按要求認真做好落實工作。實施過程中的重要情況,請及時與“農家書屋”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聯絡。
新聞出版總署 中央文明辦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科技部
民政部 財政部
農業部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二〇〇七年三月六日
“農家書屋”工程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和《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意見》,充分發揮新聞出版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切實解決廣大農民群眾“買書難、借書難、看書難”的問題,從提高農民文化素質入手,促進新時期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的部署,國家從2007年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實施“農家書屋”工程。
“農家書屋”是為滿足農民文化需要,在行政村建立的、農民自己管理的、能提供農民實用的書報刊和音像電子産品閱讀視聽條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務設施。
“農家書屋”工程是政府統一規劃、組織實施的新農村文化建設的基礎工程、民心工程之一。工程建設堅持政府扶持、社會捐助、統一規劃、分頭實施的方針,多渠道吸收資金,整合各種資源,“十一五”期間計劃在全國建立20萬家“農家書屋”,到2015年基本覆蓋全國的行政村。
一、指導思想
“農家書屋”工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加大政府對新農村文化建設的投入,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保障農民群眾最基本的文化權益,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
二、主要任務和目標
“農家書屋”工程的主要任務是為廣大農民普及科技知識,傳播先進文化,提供精神食糧,體現人文關懷,努力滿足廣大農村群眾最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方面文化消費需要。
“農家書屋”工程現階段著力解決農民群眾“買書難、借書難、看書難”的問題。通過在農村建立自管自用的書屋和農民自助讀書組織,讓農民在家門口就能學習知識、獲取信息,促進農民讀書用書,開啟智慧,活躍和豐富文化生活,凈化農村出版物市場,改善農村文化環境,提高農民整體素質、文化生活質量和農村文明程度,在建設經濟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管理民主的新農村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農家書屋”工程的中長期目標是通過5—10年的建設,在全國農村逐步建立起“供書、讀書、管書、用書”的長效機制,基本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規律的農村出版物發行服務新格局,達到書屋閱讀條件完備、體制機制相對完善、服務功能不斷加強、出版物發行網絡延伸進村、農村出版物市場初步形成的基本目標。有效解決農村出版産品和服務供給不足的問題,用健康有益的出版物佔領農村出版物市場,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佔領農村思想文化陣地。
三、總體思路
近年來,中央許多部門和團體都開展了送書下鄉的活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與此同時,由於缺少統籌規劃,也産生了有些地區重復受助,有些地區無人過問的情況。“農家書屋”工程要堅持整合各種資源、不搞重復建設的原則,按照“政府組織建設,鼓勵社會捐助,農民自主管理,創新機制發展”的思路組織實施。
1.政府組織建設。“農家書屋”工程由政府規劃實施,與各部門、各地區在農村文化建設中的類似項目和農民教育培訓等各項惠農措施有機結合,相互補充,同步推進,逐步實現資源整合,最大限度地惠及廣大農民群眾。
2.鼓勵社會捐助。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農家書屋”工程,鼓勵國內外各界採用多種形式、多種渠道進行捐助,擴大投資來源,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積極性。
3.農民自主管理。“農家書屋”按照農民自主管理、自我服務的模式進行管理和運行。在個人自願的基礎上,由村民民主推薦書屋管理人員。黨支部、村委會等各級基層組織承擔籌建和監督的職責。
4.創新機制發展。書屋設立後,為保證出版物的及時更新和書屋長期生存,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農村的客觀實際,政府鼓勵支持具備條件的書屋管理人員開展出版物經營活動,通過經營收入進一步支持“農家書屋”的良性發展,積極探索“農家書屋”運行、發展的長效機制和農村出版物發行網絡建設的新途徑,不斷滿足農民群眾多樣性、高層次的文化需求。
四、組織領導
1.新聞出版總署會同中央文明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民政部、財政部、農業部、國家人口計生委聯合成立“農家書屋”工程協調小組,主要負責審定全國“農家書屋”工程總體規劃、實施方案和相關政策,組織、協調、指導“農家書屋”工程建設。“農家書屋”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新聞出版總署,主要負責制定“農家書屋”工程總體規劃、實施方案、捐建管理辦法、出版物推薦目錄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國“三農”讀物出版工程,指導各地制定書屋管理制度,負責日常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交流評比工作。
2.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會同本地區有關部門,設立相應組織協調機構,按照全國“農家書屋”工程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本地區“農家書屋”工程。主要負責制定本地區“農家書屋”工程規劃、實施方案、書屋管理等規章制度,審定書屋選點,籌措安排和管理工程資金,落實本地區“三農”讀物出版工作,組織出版物的採購、配送,對“農家書屋”進行業務指導,培訓書屋管理人員,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和表彰獎勵。
3.省級以下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會同當地有關部門,負責配合縣、鄉、村黨政組織做好當地“農家書屋”的選點、裝備、驗收、監督、考核以及指導“農家書屋”開展讀書活動等工作。
五、實施方式
1.中央有關部門、團體和各級黨委、政府目前開展的各類送書下鄉項目,納入“農家書屋”工程總體規劃,名稱不變,渠道不變,由現有承擔單位繼續分頭組織實施。
2.設立捐建平臺,並以冠名、通報表彰等各種積極有效的措施,引導鼓勵國內外各界人士、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社會組織捐建“農家書屋”,支持農民自己籌建“農家書屋”。捐助人可根據公佈的“農家書屋”建設規劃、資助標準,自主選擇捐助對象,通過指定的慈善公益組織和“農家書屋”工程組織機構,統一安排落實。
3.“農家書屋”所需出版物,由相關部門參照“農家書屋”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公佈的推薦目錄,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組織採購和配送。每一“農家書屋”原則上可供借閱的實用圖書不少於1000冊,報刊不少於30種,電子音像製品不少於100種(張),各地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靈活掌握。具備條件的地區,可增加一定比例的網絡圖書、網絡報紙、網絡期刊等出版物。嚴防不良出版物進入“農家書屋”。
4.建立完善“農家書屋”管理、服務等各項規章制度,並納入村務公開範圍,形成良好的競爭、激勵、約束機制,通過培訓、定期檢查和評比,不斷提高書屋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服務管理能力,保證“農家書屋”充分發揮功能和作用。
5.“農家書屋”建立一段時間後,對管理規範、服務較好、具有一定經營條件的,可在書屋管理人自願的前提下,由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授予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書屋管理人在保證書屋正常運行的基礎上,可開展出版物經營業務,獲得的經營收入,按規定比例用於購買新的出版物,不斷擴大書屋規模。
6.實施“三農”讀物出版工程。組織圖書、報刊、音像、電子等出版單位,大力開發適合農村、農民和農業需要的各類出版物,從源頭上保障社會主義新農村文化建設的需求。
六、進度安排
1.在2006年試點工作初見成效的基礎上,2007年要在進一步擴大試點的同時,完成全國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家書屋”工程規劃編制、各地“農家書屋”規劃選點、制定實施方案、落實資金來源和進度計劃等工作。
2.2008年“農家書屋”工程在全國全面展開。
3.2010年底實現全國建立20萬個“農家書屋”的目標。
七、工作要求
1.“農家書屋”工程是與廣播電視村村通、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農村電影放映工程同等重要的農村文化建設重大工程。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和文明辦、發展改革委、科技部門、民政部門、財政部門、農業部門、人口計生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實加強領導,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把“農家書屋”工程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切實為農民群眾辦好實事。
2.各地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因地制宜,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將任務細化、量化,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明確完成任務的時間、步驟和責任人,建立相應的督辦制度,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
3.“農家書屋”要充分利用農村現有的各類公共設施,不搞重復建設,不增加農民負擔,實現資源共享。“農家書屋”工程資金要全部用於書屋所需出版物和相應設備的配置。對已經建立的書屋,要做好出版物的更新、充實和鞏固工作。要加大打擊非法出版物的工作力度,為“農家書屋”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4.新聞出版單位要積極參與“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可用結對子等方式幫助指導“農家書屋”建設和管理。各類出版單位要圍繞農村閱讀需求,加大服務“三農”出版物的出版比例,控製成本、降低價格,讓利於廣大農村讀者。發行單位要努力暢通發行渠道,主動聯絡、幫助、輔導,為“農家書屋”提供優良的服務。
5.認真搞好宣傳、表彰工作。要積極發揮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對工程實施情況和服務“三農”的先進典型進行充分宣傳報道,擴大社會影響,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農家書屋”工程的輿論氛圍,廣泛宣傳對“農家書屋”工程給予大力支持、幫助的單位和個人的事跡。對取得顯著成績的地區、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的表彰和物質獎勵。
6.建立健全工程、資金管理辦法和書屋管理等規章制度,加強對“農家書屋”工程的監督檢查。堅持財政監督、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相結合。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要追究責任,嚴肅查處,確保“農家書屋”工程的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