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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29日   來源:審計署網站

關於玉樹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跟蹤審計結果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公告)

  2010年4月中旬以來,審計署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組織對民政部等3個中央部門、15個社會組織、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籌集、撥付、使用和管理玉樹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以下簡稱救災款物)等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並於5月31日公告了階段性審計結果。目前,玉樹地震抗震救災款物跟蹤審計任務基本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中央紀委、中央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關於認真做好青海玉樹抗震救災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中紀發〔2010〕21號)等要求,現將截至7月9日的救災款物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救災款物收入、支出和結存總體情況
  (一)中央及青海省財政安排救災資金情況。
  截至7月9日,中央及青海省財政共安排抗震救災資金73.02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安排抗震救災資金56.87億元,青海省財政安排抗震救災資金16.15億元。已用於搶險救災、災民過渡安置、公路等基礎設施應急搶修、疫病防控等方面支出23.90億元。尚結存49.12億元。
  (二)社會捐贈救災款物情況。
  截至7月9日,全國共接收捐贈款物106.57億元(資金98.11億元,物資折款8.46億元),其中:境內捐贈102.85億元,港澳臺地區捐贈2.73億元,國際組織和海外華僑等國外捐贈0.99億元。已支出8.14億元用於應急搶險。全國尚結存98.43億元,將按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和捐贈者意願安排使用。
  二、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有關部門和青海省能夠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及時啟動災害應急預案,認真核查災情,積極籌集調撥救災款物,建立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辦法。各地認真執行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出臺的社會捐贈款物籌集和管理使用規定,捐贈資金匯繳較為及時。總的看,救災資金撥付、使用和物資發放情況較好,在應急搶險和災後恢復重建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此次審計相關中央部門和單位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但發現部分地方未按規定及時將捐款匯繳民政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中華慈善總會,涉及金額1.62億元。審計機關指出問題後,相關地方迅速整改,截至7月22日,已匯繳1.26億元。目前,應繳未繳的地方正在抓緊匯繳剩餘捐款。
  下一步,審計署將組織開展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工作,重點審計災後恢復重建政策落實、資金使用、工程建設管理、環境保護等情況和效果。
  關於青海省抗震救災款物審計結果將由青海省審計廳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