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地理
信息産業發展的意見
國辦發〔201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地理信息産業是以現代測繪和地理信息系統、遙感、衛星導航定位等技術為基礎,以地理信息開發利用為核心,從事地理信息獲取、處理、應用的高技術服務業。隨著近年來地理信息産業迅速興起並保持高速增長,這一戰略性新興産業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日益顯現。為促進我國地理信息産業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發展地理信息産業的重大意義
(一)發展地理信息産業是實現科學發展的重要支撐。地理信息是重要的基礎性信息資源,是國家信息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開發利用地理信息,有利於促進國土空間佈局優化,有利於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有利於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
(二)發展地理信息産業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保證。地理信息是重要的戰略性信息資源,關係到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在維護政治、經濟、軍事、科技和其他非傳統領域國家安全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加強重要地理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監管,對維護國家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三)發展地理信息産業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地理信息産業的不斷發展,將促進物聯網、智慧城市以及關聯服務業的發展,完善“網格化”社會管理,支撐重大項目科學決策,帶動創業就業,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起到“助推器”的作用。
(四)發展地理信息産業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地理信息已成為人民群眾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關鍵信息,在旅遊出行、醫療衛生、扶老助殘等方面應用廣泛。加快地理信息産業發展,有利於人民群眾更多更好地分享改革開放的成果。
二、總體要求
(五)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提高我國地理信息獲取和處理能力,推進地理信息規範監管和廣泛應用,推動體制機制創新,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加快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提升地理信息産業整體水平和國際競爭力,更好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六)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突出企業主體,加強政府引導,強化政策扶持,營造環境,創造條件,推動産業又好又快發展。
——堅持自主創新與對外合作相結合。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的科技創新體系,著力推進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大力促進科技成果産品化、産業化和國際化。
——堅持規範監管與廣泛應用相結合。加快形成規範有序的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加強安全監管,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推進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促進地理信息高效、廣泛利用。
——堅持整體推進與重點發展相結合。做好統籌規劃,加快地理信息産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促進産業集聚、整體推進和全面提升,加強分類指導,大力發展對産業具有支撐、牽引作用的重點領域,鼓勵優勢企業通過兼併重組等方式做大做強。
——堅持經濟社會需求與國防需求相結合。充分發揮地理信息對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支撐作用,走軍地統籌、軍民融合的發展路子,在基礎地理信息生産和技術創新等方面兼顧國防需求。
(七)發展目標。通過政策推動,逐步形成地理信息獲取、處理、應用為主的成熟産業鏈,形成若干個實力雄厚、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和龍頭企業,培育一批充滿活力的中小型企業。用5至10年時間,使我國地理信息獲取能力明顯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持續增強,市場監管有效、競爭有序,産品更加豐富、應用更加廣泛,産業國際競爭力顯著提高。
三、推動重點領域快速發展
(八)提升遙感數據獲取和處理能力。發展測繪應用衛星、高中空航攝飛機、低空無人機、地面遙感等遙感系統,加快建設航空航天對地觀測數據獲取設施,形成光學、雷達、激光等遙感數據獲取體系,顯著提高遙感數據獲取水平。加強遙感數據處理技術研發,進一步提高數據處理、分析能力。
(九)振興地理信息裝備製造。培育若干擁有知識産權的中高端地理信息技術裝備生産大型企業,帶動相關配套零部件生産企業向“專、精、特”方向發展,提升裝備製造的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水平。
(十)提高地理信息軟體研發和産業化水平。結合下一代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等新技術的發展趨勢,大力推進地理信息軟體研發,特別是在大型地理信息系統、高性能遙感數據自動化處理等核心基礎軟體産業化方面實現突破,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十一)發展地理信息與導航定位融合服務。加快推進現代測繪基準的廣泛使用,結合北斗衛星導航産業的發展,提升導航電子地圖、互聯網地圖等基於位置的服務能力,積極發展推動國民經濟建設和方便群眾日常生活的移動位置服務産品,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十二)促進地理信息深層次應用。推進面向政府管理決策、面向企業生産運營、面向人民群眾生活的地理信息應用。繁榮地圖市場,鼓勵製作和出版多層次、個性化、群眾喜聞樂見的優秀地圖産品,開發出版城市及公路水路交通多媒體地圖和三維虛擬地圖等特色地圖。積極發展地理信息文化創意産業,開發以地圖為媒介的動漫、遊戲、科普、教育等新型文化産品,培育大眾地理信息消費市場。
四、優化産業發展環境
(十三)夯實産業發展基礎。規範建立全面反映産業發展情況的統計制度、指標體系和分類標準,建立地理信息及相關産業單位名錄庫,加強信息統計和發佈工作。編制地理信息産業發展規劃,提出規劃目標、方向和重點,加強與相關規劃、政策的銜接,明確任務和措施。
(十四)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完善地理信息服務資質管理、數據使用許可、地圖審核等制度以及地理信息標準體系。支持企業通過並購、參股等方式進入地理信息産業,鼓勵地理信息企業兼併重組,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産業集群化、規模化發展,加快培育大型企業和龍頭企業。
(十五)規範市場秩序。建立地理信息市場招投標、資産評估、諮詢服務等制度以及工程監理、監督檢驗等質量保障體系,健全地理信息市場信用體系。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力度,依法查處非法出版和不正當競爭等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十六)強化安全監管。健全涉密地理信息保密管理規定,進一步完善涉密地理信息處理、分發與應用跟蹤機制,加強安全監管能力建設,進一步提高涉密地理信息保密安全監管水平。加強高分辨率衛星遙感影像的應用管理。加大對涉外地理信息合作項目及其使用地理信息成果的監督力度。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獲取、處理地理信息行為。深入開展各類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公民的國家版圖意識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意識。
五、推進科技創新和對外合作
(十七)加快科技創新和産業轉化。加大國家科技計劃、知識創新工程和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對地理信息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發揮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的核心引領作用,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撐産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核心技術,加快推進産業重點領域創新發展和科研成果的産業轉化。強化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地位,鼓勵符合條件的地理信息企業申請建立各類科技創新平臺,構建專業技術創新與産業轉化服務體系。
(十八)加強人力資源建設。以促進地理信息科技創新和産業升級為重點,著力培養高層次、創新型的核心技術研發人才和科研團隊。以提高産業綜合競爭能力為核心,加快培育具有國際視野的經營管理人才。堅持産學研相結合,緊密結合産業發展需求,進一步優化高校專業和課程設置,努力培養國際化、複合型、實用型人才。對經批准建立的産業基地(園區)引進的高層次地理信息人才,優先安排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所在地落戶。
(十九)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加強多層次、多形式、多領域的研發、生産和人才培養合作。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和支持在地理信息服務領域開展對外合作,為相關企業走向國際市場提供信息諮詢和服務。鼓勵企業輸出地理信息服務、技術、裝備和標準,承攬國際外包業務。
六、加強財稅金融支持
(二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在現有資金渠道內,著力支持地理信息獲取、處理、應用、出版等産業發展的關鍵環節,提升産業創新能力。進一步加大對公益性地理信息産品生産的投入力度,落實政府採購政策,鼓勵政府部門地理信息服務外包。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推動形成成熟的地理信息産業鏈。
(二十一)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地理信息企業銷售自主開發、生産、出版的地理信息産品,符合軟體産品範圍和認定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享受國家鼓勵軟體産業發展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地理信息企業符合軟體企業認定條件的,經認定後可以申請享受有關軟體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地理信息企業投資國家鼓勵類項目,除《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在投資總額內所需進口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免徵進口關稅。
(二十二)加大融資支持力度。鼓勵企業投資地理信息産業,有條件的地方可按規定設立主要支持地理信息企業發展的股權投資(基金)企業或創業投資(基金)企業,引導社會資金投資地理信息産業,不斷擴大投入規模,提高産業發展後勁。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採取發行股票、債券等多種方式籌集資金,拓寬直接融資渠道。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積極拓寬抵質押品範圍,開發適合地理信息企業的創新型金融産品,對其合理信貸需求給予支持。充分發揮融資性擔保機構和融資擔保扶持資金的作用,為地理信息企業提供各種形式的貸款擔保服務,積極推動企業利用知識産權等無形資産進行質押貸款。大力發展金融租賃、融資租賃等其他間接融資方式,支持地理信息産業發展。
七、健全産業發展保障體系
(二十三)完善政策法規。順應新型服務業態的發展規律和發展趨勢,適時研究制定和完善促進地理信息産業發展的法規、規章和政策,明確各類市場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建立健全地理信息獲取、處理、應用、出版以及知識産權保護、安全保密監管等相關配套制度措施。
(二十四)強化各方協調配合。各相關部門要按照統一、協調、有效的原則,做好地理信息規劃統籌、公共服務、市場監管、標準建設、安全管理等工作。推進軍民測繪融合發展,大力推動先進軍事測繪和地理信息技術成果、裝備設施的社會化應用。充分發揮相關學會、協會在促進地理信息産業發展中的作用。
(二十五)加強分類指導。對於具有戰略性或關係國家安全的領域,堅持以國家投資為主,通過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妥善處理好地理信息保密與開放的關係。對於市場化程度高的重點發展領域,以社會投資為主,政府通過多種方式給予政策、資金扶持。對於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主要由企業提供,政府給予合理引導和支持,基礎地理信息實行免費或低收費政策。
(二十六)強化基礎地理信息支撐。加強基礎測繪和地理國情監測,進一步豐富基礎地理信息。採取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地理信息企業充分利用基礎地理信息開展社會化應用和增值服務,開發出版多樣化、大眾化、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地理信息産品。
(二十七)推進地理信息開放共享。組織開展地理信息資源共享政策性試點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部門間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機制,明確共建共享的內容、方式和責任,統籌協調地理信息獲取分工、更新和共享工作,在切實保障政府部門應用需求的前提下,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積極研究並儘快出臺地理信息數據對社會開放的相關政策,促進地理信息的廣泛應用和産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國務院辦公廳
2014年1月22日
(此件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