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設“和諧廣東”過程中,和諧勞動關係是一個重要的內容。8月28日,廣東省召開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工作會議,副省長謝強華在會議上表示,全省需要在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等方面下功夫,推動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新型勞動關係,進一步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謝強華説 ——
廣東省勞動關係調整工作仍存在一些矛盾和問題:一些地方未能正確認識和諧勞動關係與經濟發展的關係;勞動關係協調機制還不健全,工會組織的作用不夠明顯,集體合同機制尚未完善,勞動者無法與資方建立平等協商的關係;勞動監察執法力量薄弱和勞動仲裁機構人員不足,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勞動保障監察人員與人口之比是1:10000,而廣東省是1:42000,監察人員人均辦理150件糾紛;勞資糾紛多發,矛盾比較突出。以廣州市為例,去年信訪量下降二十幾個百分點,勞動糾紛的信訪卻上升69%;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處理的民事訴訟中,45%屬於勞動爭議訴訟。
為有效地解決以上問題,廣東將著力在六個方面下功夫:一是著力推行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進一步夯實和諧勞動關係基礎;二是著力加強利益調節機制建設,進一步協調勞資雙方利益關係;三是著力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機制建設,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四是著力解決國企改制中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理順國企改制職工的勞動關係;五是著力創新農民工工作機制,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六是著力調解處置好勞資糾紛,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記者 李鳳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