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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社評:“環評風暴”能撼動地方保護嗎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16日   來源:工人日報

    在環保問題上,地方政府及主要官員的認識、態度、作為是關鍵環節,不解決“地方保護”、“地方利益”、“GDP情結”問題,“環評風暴”難以撼動高污染、高能耗項目擴張的根基。

    新年伊始,國家環保總局再出“重拳”,對鋼鐵、電力、冶金、化工等82個嚴重違規違法的高污染、高能耗項目點名通報,宣佈首次啟動“區域限制”的行政懲罰手段,對4個行政區域、4個電力集團的所有建設項目實行停批、限批,並建議監察部門追究有關人員行政責任。

    環保總局點名批評、掛牌督辦違規違法項目已經不止一次,應該説不僅確有成效,而且引起全社會對環保問題的關注。此次啟動“區域限制”政策,被輿論稱為新一輪“環評風暴”,也確有新意和力度,其結果與影響值得期待。不過,縱觀全國環保形勢,人們又不能不心存疑慮:靠環保部門“單槍匹馬”掀起幾輪“環評風暴”,能夠徹底遏制高污染、高耗能産業的盲目擴張嗎?國家環保政策法規屢遭挑戰,癥結何在?怎樣才能根治?

    先看全國環保形勢的嚴峻。2006年,全國平均每兩天發生一起嚴重環境污染事故;環境投訴比上年增加30%;國務院年初提出的能耗降低4%、污染物排放降低2%的目標並未實現。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瓶頸之一,要突破它,顯然不是環保部門一家力所能及。

    再看環保部門的無奈。此次通報的82個違規違法項目,問題集中在未批先建或越權審批;審批雖嚴但跟蹤監管不到位,在當地政府的庇護下環保制度流於形式;有的項目“毫不理睬環保總局要求”等等。這些問題涉及到“權限”、“地方政府”,環保總局似乎顯得無能為力。

    環保部門畢竟權力有限,儘管它可以“建議”追究違規違法者的責任,但採納與否、執行與否,只能聽憑監察或司法機關發落。倘不能達成一致,甚或有人庇護,則不僅“建議”難落實,反而可能助長違規違法者的“底氣”。

    啟動“區域限制”,不過是環保部門不批或限批,而對那些根本不報告,也“無需”審批的項目則毫無作用。此次點名的唐山市70家鋼鐵企業,就有80%未經過環評。“區域限制”遭遇“繞道而行”徒喚奈何。

    新一輪“環評風暴”,環保總局已與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國家安監總局等七部委達成共識。這表明國家級的相關機構將形成合力,共同推進。但這還不夠。在環保問題上,地方政府及主要官員的認識、態度、作為是關鍵環節,不解決“地方保護”、“地方利益”、“GDP情結”問題,“環評風暴”難以撼動高污染、高能耗項目擴張的根基。

    不久前山西省環保局公佈一項調查顯示,九成多的被訪群眾認為環保應與經濟建設同步發展,但受訪的超過九成的市長(廳局長)則擔心加大環保力度會影響經濟發展。這兩個九成以上,很有代表性地反映了某些幹部的政績觀與廣大百姓的生存發展觀之間的巨大反差。官員的認識覺悟尚不如百姓,其主政地方又怎麼可能把環保擺上應有議程?為了GDP,為了政績,有人就可能庇護高污染、高能耗項目——這才是國家環保政策、法規屢遭挑戰的癥結所在。

    環境保護關係國計民生,更是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題中應有之義。保護脆弱的生態環境,遏制污染、能耗,不是一個部門一個地方的事情,各級政府、各個行業、全社會都有責任盡責盡力。環保總局此番下決心再掀“環評風暴”,表示一定要跟蹤督辦,3個月內分階段向社會公佈整改情況。那麼,人們希望看到成果,看到落實。比如,違規違法項目,該關的要關,該停的要停;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官員,該問責的要問責,該處分的要處分,在打破“地方保護”、糾正發展觀與政績觀上有新的突破,為新的一年環保事業開個好局。(張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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