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政務互動>> 建言議政
 
依法行政執法為民 規範公權力要清理“死角”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15日   來源:工人日報

    濫用公權力,實質上是某些人長期以來“官本位”思想和“管理至上”思維方式的體現。更重要的,公權力的濫用更有利益上的動因,一些部門熱衷於“執法經濟”,部門利益至上,不惜損害國家和公眾的利益。

    據《中國青年報》2月12日報道,2007年1月中旬,江西省九江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召集該縣的鋼材經營戶開會,讓大家交納“技術服務費”,很多經營戶表示負擔不起,質監局有人説,“如果我們三天兩頭去大家店裏檢查,你們也開不成店”。一名鋼材經營戶稱其為“保護費”,“只要交了錢,質監局便不再監管,不合格的鋼材就能大大方方地銷售,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秘密。”

    眾所週知,“保護費”是黑社會組織強徵暴斂的用語。如今九江的一些商戶將行政部門收取“服務費”稱做“保護費”,反映出對這些部門濫用公權力的強烈不滿。有媒體甚至將這種行為視為“公權力的‘匪化’”,語義不可謂不重。這一事件提醒我們,一些部門在規範公權力、杜絕權力尋租、嚴格依法行政上,還有一些死角亟待清理。

    這種事如果發生在多年前,在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理念與實踐尚未深入人心、施于社會之時,似乎還“情有可原”。可它卻是發生在改革開放28年後的今天,發生在從中央到地方,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大力推行依法行政、落實執法為民的新世紀,就顯得令人難以置信了。

    應該説,在依法治國方略的指導下,各地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在推行依法行政方面下了不少功夫,也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執法水平有了明顯的提高,這一點公眾有目共睹,也給予了積極肯定。但從九江質監局如此明目張膽地收取所謂“服務費”的做法看,在一些地方的一些部門,執法違法的現象並沒有絕跡,濫用執法權的現象還依然存在。聯絡之前媒體披露的另一些現象,如有的地方治理超載者只罰款不治超,有的城管人員野蠻執法,有的土地規劃管理部門違規審批土地,有的藥監部門不嚴格審批程序等等,我們都不能過於樂觀。這種濫用公權力的行為,不僅大大降低了管理部門的信譽,也給一些部門和個人提供了腐敗和以權謀私的機會,嚴重侵犯了行政相對人的利益。

    濫用公權力,表面上是個別執法部門、個別執法人員的違規行為,實質上是某些人長期以來“官本位”思想和“管理至上”思維方式的體現。一旦失去外部的制約和監督,某些人潛在的“官本位”觀念及“管理就是收費”觀念就會流露出來。當然,更重要的,公權力的濫用更有利益上的動因,一些部門熱衷於“執法經濟”,部門利益至上,不惜損害國家和公眾的利益。

    對那些濫用公權力甚至執法違法、公然權力尋租的行為,一個都不能放過,必須堅決整治,不能讓它們損害公眾對政府形象的評價,成為建設法治國家的不和諧因素。(郭振綱)

 
 
 相關鏈結
· 綜述:行政執法責任制:給公權力套上“緊箍咒”
· 規範行政執法部門執法行為 文明執法 依法行政
· 法制辦副主任汪永清: 堅持依法行政 建設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