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國家減災"十一五"規劃:將大力加強防禦能力
“十一五”期間我國將大力增強城鄉社區綜合防禦災害能力
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衛敏麗、丁冰)記者從國家減災委辦公室獲悉,“十一五”期間,我國將推進基層減災工作,開展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創建活動,建設1000個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全面提高城鄉社區綜合防禦災害能力。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指出,我國將實施社區減災能力建設示範工程,建立城鄉社區減災工作機制,完善相關應急預案,組織社區減災救災演練,加強社區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建立社區災害信息員和志願者隊伍,並在颱風、風暴潮、洪澇、地震、滑坡、泥石流和沙塵暴等災害高風險區和大中城市,建設社區避難場所示範工程。
2006年3月,由國家減災委、國務院應急辦、民政部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歷時8個月的“社區減災平安行”應急減災知識電視大賽暨書面知識競賽活動。
“活動的層層組織和開展,使應急減災知識深入千家萬戶,使老百姓了解了更多減災常識,一旦遇有災害發生,不會慌亂無章,不會因無知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國家減災委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説。
這位負責人表示,今後我國將不斷完善城鄉社區的減災基礎設施,全面開展城鄉民居減災安居工程建設,加強城鄉社區居民家庭防災減災準備工作,建立應急狀態下社區困難群體的保護機制,全面提高城鄉社區綜合防禦災害的能力。
我國擬建立亞洲巨災研究中心
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衛敏麗、丁冰)“十一五”期間,我國將啟動亞洲區域巨災研究中心建設工程,以加強巨災綜合應對能力,並探索建立亞洲區域應對巨災的合作機制。這是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中明確規定的內容。
國家減災委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將按照“小核心、大網絡”的基本框架,建立亞洲區域巨災研究中心。開展巨災防禦和應急響應倣真實驗、巨災風險管理模擬實驗、重大自然變異模擬實驗,建設巨災應對倣真實驗室;開展亞洲區域巨災信息交流,收集研究亞洲區域巨災基礎數據和案例,建立亞洲區域災害信息共享平臺和網站;開展亞洲區域巨災機理研究、減災政策研究和減災合作機制研究,制定應對巨災的戰略和政策。
同時,還將研究應對巨災風險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制定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等城市群和其他重點城市,以及災害高風險區域的巨災應對方案,開展應對巨災的演練。積極穩妥推進農業保險試點,逐步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與財政補助相結合的農業風險防範與救助機制,探索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巨災保險和再保險體系。
“十一五”期間我國將基本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預案體系
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指出,“十一五”期間,我國將加強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工作,基本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預案體系。
加強國家自然災害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是“十一五”期間國家綜合減災建設的主要任務之一。《規劃》指出,要加強國家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規劃》明確,我國將加強中央和地方救災物資儲備網絡建設,減災救災裝備建設,民政減災救災工作隊伍和軍隊、武警、公安消防部隊等骨幹救援隊伍及專業救援隊伍建設。
此外,還要建立完善社會動員機制,充分發揮群眾團體、紅十字會等民間組織、基層自治組織和公民在災害防禦、緊急救援、救災捐贈、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災後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研究制訂減災志願服務的指導意見,全面提高減災志願者的減災知識和技能,促進減災志願者隊伍的發展和壯大。
我國將在全國建立100個減災宣傳教育基地
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衛敏麗、丁冰)“十一五”期間,我國將繼續開展多種形式的減災宣傳教育活動,向公眾宣傳災害預防避險的實用技能,並利用現有場地和設施,在全國建立100個減災宣傳教育基地。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指出,我國將實施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工程,開發減災宣傳教育産品,編制系列減災科普讀物、挂圖和音像製品,編制減災宣傳案例教材。建設減災宣傳和遠程教育網絡平臺,在公共場所設置減災知識宣傳欄,在廣播電臺、電視臺開設減災知識宣傳欄目,製作減災公益廣告,通過多種形式,向公眾宣傳災害預防避險的實用技能。
國家減災委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相關部門非常重視減災知識宣傳,並利用電視大賽、書面知識競賽、攝影作品徵集巡展多種形式,組織開展活動,使減災知識進入千家萬戶。
為提高學校預防和應對突發災害的減災能力,全面增強師生的減災觀念,切實提高師生的避災自救能力,國家減災委、教育部、民政部還下發了《關於加強學校減災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致力於建立政府部門、新聞媒體和學校協作開展減災宣傳教育的合作機制。
這位負責人表示,減災知識普及還應納入學校教育內容,納入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此外,還要支持群眾團體、民間組織和基層自治組織開展防災避險知識宣傳。
近15年來我國因自然災害造成年均直接經濟損失近2000億元
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衛敏麗、丁冰)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指出,近15年來,我國平均每年因各類自然災害造成約3億人次受災,倒塌房屋約300萬間,緊急轉移安置人口約800萬人,直接經濟損失近2000億元。
近年來,隨著全球氣候變暖趨勢的加劇,我國自然災害發生的頻度、強度和造成的損失顯著增加。國家減災委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自然災害已經日益成為制約國民經濟和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因素。
《規劃》預測,全球氣候變暖將全方位和多層次影響我國災害風險分佈和發生規律:強颱風將更加活躍,暴雨洪澇災害增多,發生流域性大洪水的可能性加大;局部強降雨引發的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將會增多;北方地區出現極端低溫、特大雪災的可能性加大;降雨季節性分配將更不均衡,北方持續性乾旱程度加重、南方出現高溫熱浪和重大旱災的可能性加大;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幾率增加;北方地區沙漠化趨勢可能加劇;農林病蟲害危害範圍可能擴大;風暴潮、赤潮等海洋災害發生可能性加大。
據介紹,作為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我國災害種類多、分佈地域廣、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洪澇、乾旱、颱風、風雹、雷電、高溫熱浪、沙塵暴、地震、地質災害、風暴潮、赤潮、森林草原火災和植物森林病蟲害等災害在我國經常發生。我國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佈在氣象、地震、地質和海洋等自然災害嚴重的地區。
我國民間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減災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
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衛敏麗、丁冰)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指出,目前我國減災工作還存在一些亟待加強的薄弱環節,民間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減災的機制還不夠完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
目前,我國民間組織發展迅速,部分民間組織把開展減災救災作為其工作方向之一。在歷次重大災害發生後,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等民間組織都積極參與了減災救災工作,對各級政府部門的減災救災工作起到了補充作用。
“但是,目前民間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減災的機制還不夠完善,在一些地方,政府與民間組織之間的信息交流不夠暢通,綜合協調機制尚不健全。”國家減災委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説。
這位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尚未制定減災綜合性法律法規,社會動員的配套措施還不健全,保險的功能作用還未有效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減災救災義務和責任的界定不夠明確,這些都阻礙民間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減災,並充分發揮作用。
這位負責人説,為完善民間組織參與減災救災的工作機制,需要採取相應的工作措施。一是要儘快建立國家慈善救助和信息服務平臺,實現包括減災救災在內的信息共享;二是建立政府與民間組織的減災救災工作合作機制,調動社會資源,使民間組織在減災救災工作中發揮更大作用;三是制定鼓勵民間組織參與減災救災的政策措施,並加強宣傳,引導民間組織參與減災救災工作。
災害發生24小時內 要保證災民得到基本生活救助
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衛敏麗、丁冰)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規劃》明確要求,“十一五”期間,我國減災工作要達到以下目標:災害發生24小時之內,保證災民得到食物、飲用水、衣物、醫療衛生救援、臨時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
國家減災委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上述減災目標的確定,使我國的減災工作有了量化考核的指標,有助於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
據了解,目前我國國家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預案體系已基本建立。以國家設立的11個中央級救災物資儲備庫為龍頭,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立了省級救災物資儲備庫,251個地市和1079個縣市建立了相應的救災物資儲備庫和儲備點。
“十一五”期間我國因災年均直接經濟損失佔GDP的比例將控制在1.5%以內
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衛敏麗、丁冰)“十一五”期間,自然災害(未發生巨災)造成的年均死亡人數比“十五”期間明顯下降,造成的年均直接經濟損失佔國內生産總值(GDP)的比例控制在1.5%以內。這是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中提出的目標。
除以上目標外,《規劃》還指出,“十一五”期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多災易災的市(地)、縣(市、區)要建立減災綜合協調機制;基本建成國家綜合減災與風險管理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國家災情監測、預警、評估和應急救助指揮體系;災害發生24小時之內,保證災民得到食物、飲用水、衣物、醫療衛生救援、臨時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災害損毀民房恢復重建普遍達到規定的設防水平;在多災易災的城鎮和城鄉社區普遍建立避難場所。
此外,我國還將創建1000個綜合減災示範社區,85%的城鄉社區建立減災救災志願者隊伍,95%以上城鄉社區有1名災害信息員,公眾減災知識普及率明顯提高。
國家減災委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十一五”期間,我國將加強國家綜合減災管理體制和機制建設,將綜合減災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減災法制建設,建立健全減災標準體系,加大減災投入力度,加強減災專業隊伍的培育和發展,推進減災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以保障《規劃》目標的實現。
近年來我國災害損失佔GDP比例明顯下降
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衛敏麗、丁冰)記者從民政部獲悉,近年來,我國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大力加強減災工程和非工程建設,國家防災減災能力明顯提高,災害損失佔GDP比例有了明顯下降。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指出,目前我國災害管理體制、機制和法制建設取得重要進展。氣象、海洋、水文、地質、地震、農作物病蟲害、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等方面的災害監測預測預警預報系統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災害監測預警預報體系初步建成。
據了解,近年來我國加大了對防汛抗旱、防震抗災、防臺防潮、防沙治沙、生態建設等減災重點工程設施的投入,建成了長江三峽工程、葛洲壩工程、小浪底工程、“三北”防護林工程、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等一批防災減災骨幹工程,重點區域和城市的防災減災設防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此外,我國還加強減災領域國際交流合作,全面推進減災科普宣傳,公眾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互救技能也得到提高。”國家減災委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説。
我國將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預報能力建設
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衛敏麗、丁冰)“十一五”期間,我國將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預報能力建設,這是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中明確提出的。
《規劃》説,“十一五”期間我國將逐步完善各類自然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網絡系統。在完善現有氣象、水文、地震、地質、海洋和環境等監測站網的基礎上,適當增加監測密度;提高遙感數據獲取和應用能力,建設衛星遙感災害監測系統;構建包括地面監測、海洋海底觀測等自然災害立體監測體系。
同時,還將推進監測預警基礎設施的綜合運用與集成開發,加強預警預報模型、模式和高新技術運用,完善災害預警預報決策支持系統。
國家減災委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還將進一步注重加強洪澇、乾旱、颱風、風雹、沙塵暴、地震、滑坡、泥石流、風暴潮、赤潮等頻發易發災害,以及高溫熱浪等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的監測預警預報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發佈機制,充分利用各類傳播方式,準確、及時發佈災害預警預報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