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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新華視點:人大代表就環保達標問題建言獻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05日   來源:新華社

如何讓總理的“遺憾”不再?
——人大代表就環保達標建言獻策

    新華社北京3月5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5日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坦陳道: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粗放,突出表現在能源消耗高,環境污染嚴重。

    政府工作報告顯示,2006年全國沒有實現年初確定的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耗降低4%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減少2%的目標,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增幅減緩,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增長1.2%和1.8%。

    溫家寶總理作政府工作報告時的坦誠,引起了與會人大代表的強烈共鳴。他們紛紛就實現環保達標建言獻策。

    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社會發展難以持續

    童海保代表説,近20年來長江突發性污染事件頻發,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和生態環境破壞,嚴重影響到用水安全。

    徐景龍代表對記者説,2006年,又發生多起重大污染事件。甘肅徽縣水陽鄉發生污染事件,發現300多人血鉛超標。湖南嶽陽縣城飲用水源地新墻河發生水污染事件,砷超標10倍左右,8萬居民飲用水安全受到威脅和影響。

    樊紀亨代表建議,首先要抓好重點行業和企業的節能減排工作。國家要發揮宏觀調控功能,堅決抑制産能過剩行業的盲目發展,推動鋼鐵、煤炭等重點耗能行業的企業兼併重組。

    童海保指出:“一些企業污染治理進展緩慢,甚至基本停止治污進程,有的城市轉嫁污染,對廢水不進行處理就排放。這種上遊污染下游,轉嫁污染、損人利己的行為,必須得到制約。”

    童海保還建議,調整我國的環保戰略,變先污染後治理為全程監督,加快修改環境法律法規,大幅度提高環保部門對違法企業的罰款額度,以對污染企業起到震懾作用。

    節能減排實施不力,地方領導難辭其咎

    如何實現總理提出的環保達標?全國人大代表孫兆學對記者説:“國家環保政策為什麼難以得到切實執行?究其原因,還是一些地方沒有真正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甚至濫用行政權力保護污染。”

    孫兆學指出,有的地方領導為了追求政績,不惜引進污染企業,有的地方領導甚至和污染企業同流合污,目的為攫取個人利益。地方領導權一旦異化,環保部門執法權必然被削弱。

    他舉例説,一些環保機構對污染企業無可奈何,與當地領導充當保護傘有一定關係。因此強化環境執法監督,必須實行行政首長環保問責機制,追究污染地區主要負責人責任,讓他們的包庇行為付出代價,特別要嚴肅查處與污染企業沆瀣一氣的地方官員。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説:“環保法律不硬,環保監管體制不順,基層監管能力不足。這些問題不解決,實現十一五污染物總量削減的目標難度很大。”

    與會的代表還提出,國家應督促地方政府和企業嚴格執行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目標責任制,堅決淘汰落後生産能力,加快節能環保技術進步,形成嚴懲污染行為的剛性機制,加快建立科學統一的節能減排統計指標體系、檢測體系。

    “政府工作報告對於實現達標提出了明確可行的措施,關鍵在於狠抓落實。”全國人大代表徐景龍説。(參與采寫記者:翟偉、王聖志、胡梅娟、周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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