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任芳、南辰)據財政部預測,與現行稅法的口徑相比,如果2008年實施新的企業所得稅法,財政減收約為930億元。
財政部部長金人慶8日表示,如果考慮對原享受法定稅收優惠的企業實行過渡措施因素,在新稅法實施當年帶來的財政減收將更大一些,“但在財政可承受範圍之內”。
全國人大代表劉躍珍表示,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綜合國力已明顯增強,財政收入大幅提升。在這種背景下統一併下調稅率,讓利於民,不但對國家財政收入影響有限,而且由於新稅法對創業投資、小企業、創新研發等方面支出實行稅收優惠,會極大促進經濟的發展,反而增加財政收入。
“考慮到經濟活力增強的因素,到2008年底結算時,當年的財政收入不排除不降反升的可能,”他説。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民生銀行董事長董文標説,如果新稅法實施,有利於減輕銀行壓力,銀行較其他行業企業受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