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田剛)國債在我國經濟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兩會期間,紀盡善等30名代表提出,儘快制定一部《國債法》,規範國債發行、流通、使用、管理和償還。
據了解,我國國債從1981年發行至今已有20多年曆史,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國債發行及國債市場的發展中也出現了一系列問題,並且在發現問題後難以找到裁決的依據,原因就在於法制建設嚴重滯後於市場發展,尤其是缺乏一套完整有效的法律法規對國債市場予以規範,這將嚴重制約國債市場的健康發展。
全國人大代表、西南財經大學教授紀盡善認為,我國現有的國債法律只有國務院、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頒布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沒有全國性法律,這與國債在我國經濟社會中的地位是不相稱的。他建議,儘快制定《國債法》,對國債發行、流通、使用、管理和償還作出具體規定。《國債法》應將發行農村基礎教育長期國債和農村基礎建設長期國債寫進去,並且建立國債聽證制度。紀盡善認為,聽證制度針對的主要內容是國債發行種類、發行量和資金使用方向。不具體指明國債資金用途,不利於調動廣大群眾購買長期國債的積極性,容易給資金使用留下暗箱操作的可能,應該通過公開聽證制度來增加公開透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