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田剛)近年來,價格聽證會“每聽必漲”已引起群眾嚴重不滿。人大代表紀盡善建議制定一部《聽證法》,對涉及群眾利益的聽證行為進行規範。
全國人大代表、西南財經大學教授紀盡善認為,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及民主政治的進步,聽證作為保護利害關係人合法利益、加強決策透明度、保證決策公平的制度,被日益廣泛地運用。但是,由於沒有可操作性較強的專門法律法規,一些政府部門不能充分尊重民意,一些聽證會流於形式,被群眾稱為“漲價會”。因此,十分有必要制定一部程序嚴格、可操作性較強的《聽證法》,切實保護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
據介紹,聽證制度是公共組織特別是政府組織在作出直接涉及公眾或公民利益的決策時,聽取利害關係人、社會各方及有關專家意見的一種必要的、規範的公共決策諮詢機制。目前,我國有4部法律對聽證程序作出過明文規定:《行政處罰法》規定的行政處罰聽證、《價格法》規定的價格聽證、《立法法》規定的立法聽證、《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的環境聽證。但是由於這些規定比較分散,缺少嚴格的程序規定及責任追究機制,一些壟斷企業不經聽證程序擅自漲價,侵害了公眾利益。兩會期間,紀盡善代表建議,全國人大儘快制定一部統一的《聽證法》,或者先制定一部《立法聽證規則》。他提出,《聽證法》應按照公正平等、公眾參與、公開透明、提高效率等基本原則,對聽證會的適用對象、組織者資格、代表的産生辦法、信息公開方式、聽證結果的法律效力等方面作出明確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