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程義峰)全國人大代表周洪宇説,當前我國制定學位法的主要條件已經成熟,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從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高度來考慮這一立法。
周洪宇介紹説,我國現行的學位條例已實施20多年,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求。比如在學位條例中,許多相關概念都沒有被界定,學位分類體系不完善,學位評定、答辯、授予程序不夠規範,學位管理體制也不盡合理,各主體之間職責權限不清等。
“所有這些問題,給學位工作和人才培養帶來了諸多不利影響。”周洪宇説:“近10年來,與學位有關的法律訴訟越來越多,這些案例表明,人們對學位法的期待越來越迫切。”
周洪宇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應考慮將學位法納入“十一五”立法規劃,並責成教育部組織相關部門和學者,抓緊做好學位法的起草工作。初稿完成後,應向專家、學校和全社會廣泛徵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