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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全面推進農村改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9日   來源:國研室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方向,農村改革不斷向前推進,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産力,為中國經濟社會全面改革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和不竭的精神動力。《政府工作報告》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面推進農村改革進行了部署,並明確了改革的重點任務和目標。

    一要加快農村綜合改革步伐。總的要求是:深化改革,抓好落實;擴大試點,重點突破;完善機制,鞏固成果。一是深化鄉鎮機構改革。重點是轉變鄉鎮政府職能,強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創造有利環境。從不同地區實際出發,明確鄉鎮工作任務和工作重點。二是深化農村義務教育改革。一方面要抓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各項政策的落實,增加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不斷提高經費保障水平。特別是要加大對貧困地區、民族地區教育投入力度,保障經濟困難家庭、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另一方面是要加快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改革,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三是深化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重點是調整和完善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的激勵約束機制,研究出臺縣鄉最低支出保障機制;繼續推進"省直管縣"和"鄉財縣管"試點工作,進一步規範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對縣鄉基層政府的支持力度,增強基層政府公共服務能力。要積極探索建立農村公益事業建設新機制,繼續做好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嚴禁以各種名義加重農民負擔。

    二要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要在堅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將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落實到戶,確立農民經營主體地位。積極推進林木採伐管理、公益林補償、林權抵押、政策性森林保險等配套改革。穩步推進國有林場和重點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要始終堅持農民得實惠、生態受保護兩條基本準則,正確處理集體與農民、管理與放活兩大重要關係,緊緊把握林權界定、農民決策兩個關鍵環節。要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加強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導。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加大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投入,逐步提高補償標準,完善補償制度。

    三要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要加快推進擴大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試點範圍工作,培育多種形式的新型農村金融組織。深化信用社改革,完善治理結構,維護和保持縣級聯社的獨立法人地位。繼續推進農業銀行改革,加大農業發展銀行支持"三農"的力度,進一步強化國家開發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的支農功能,通過多種方式擴大涉農業務範圍。積極培育小額信貸組織,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農村發展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業務。通過批發或轉貸等方式,解決部分農村信用社及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資金來源不足的問題。要加快落實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將一定比例新增存款投放當地的政策。積極推進農村擔保方式創新,擴大有效抵押品範圍,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業和銀行多方參與的農村信貸擔保機制。要制定符合農村信貸業務特點的監管制度。加強財稅、貨幣政策的協調和支持,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到農村開展業務。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機制和發展模式。建立健全農業再保險體系,逐步形成農業巨災風險轉移分擔機制。

    四要妥善處置鄉村債務。這是2008年深化農村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政府工作報告》中對此提出了明確要求。要抓緊清理鄉村債務,在鎖定舊債、制止新債前提下,分類進行處置。要重點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歷史債務化解試點工作,國家已確定在具備條件的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寧夏、貴州、陜西、甘肅等14個省(區)以省(區)為單位開展清理化解"普九"債務試點。其他省(區、市)可在對"普九"債務進行全面清理核實鎖定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選擇2-3個縣(市、區)進行化債試點。要按照"制止新債、摸清舊債、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的總體要求,主要通過增加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用三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普九"債務化解工作,同時建立起制止發生新的農村義務教育債務的穩定機制。

    五要繼續推進徵地制度改革。繼續推進徵地制度改革試點,規範徵地程序,提高補償標準,健全對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徵地糾紛調處裁決機制,切實保障農民土地權益。對未履行徵地報批程序、徵地補償標準偏低、補償不及時足額到位、社會保障不落實的,堅決不予報批用地。對違法違規佔地批地的,堅決依法查處。嚴格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嚴禁通過"以租代徵"等方式提供建設用地。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産權房"。開展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挂鉤的試點,必須嚴格控制在國家批准的範圍之內。依法規範農民宅基地整理工作。

    六要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憲法規定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必須毫不動搖地長期堅持,並在實踐中加以完善。要切實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依法落實和維護農民承包土地的各項權利,認真開展延包後續完善工作,確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到戶。要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在有條件的地方培育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的市場環境。在土地徵收徵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宅基地整理等工作中,要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嚴格審批管理,切實保護農民土地權益。要探索集體經濟的有效實現形式,積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