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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強農業基礎建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9日   來源:國研室

    加強農業基礎建設是我國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迫切任務。我們必須下大決心、下真功夫把農業的基礎夯實做強,努力實現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紮實推進現代農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強農業基礎建設,內涵豐富,涉及面廣,既包括深化農業基礎地位認識、保障農産品基本供給,又包括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強化農業基本支撐,還包括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健全基本公共服務、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加強農業基礎建設,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構建加強農業基礎的長效機制。加強農業基礎,必須引導要素資源合理配置,推動國民收入分配切實向"三農"傾斜,鞏固、完善、強化強農惠農政策。要堅持並落實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統籌城鄉發展,大幅度增加對農業和農村投入。按照適合國情、著眼長遠、逐步增加、健全機制的原則,堅持和完善農業補貼制度,不斷強化對農業的支持保護。要探索建立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著眼于改變農村落後面貌,加快破除城鄉二元體制,努力形成城鄉發展規劃、産業佈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勞動就業和社會管理一體化新格局。健全城鄉統一的生産要素市場,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資源向農業和農村流動,逐步實現城鄉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産業發展互動互促、社會統籌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二是要切實保障主要農産品基本供給。這是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物質基礎。必須立足發展國內生産,深入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保障農産品供求總量充足、結構平衡和質量安全。要重視糧食生産,穩定糧食播種面積,優化品種結構,提高單産水平,確保糧食供給。實施糧食戰略工程,加大對糧食主産區的扶持力度,完善産糧大縣獎勵政策。要切實抓好"菜籃子"産品生産,積極推動蔬菜等園藝産品的規模化種植。加快轉變畜禽養殖方式,推行水産健康養殖。要積極發展設施農業和精細農業。加強農業標準化和農産品質量安全工作。支持農業産業化發展,繼續實施農業産業化提升行動,培育壯大一批成長性好、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支持龍頭企業跨區域經營,促進優勢産業集群發展。

    三是突出抓好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強以農田水利為重點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是強化農業基礎的緊迫任務。必須切實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設步伐,努力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儘快改變農業基礎設施長期薄弱的局面。一要狠抓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抓緊編制和完善縣級農田水利建設規劃,整體推進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大幅度增加農田水利建設投入。二要大力發展節水灌溉。繼續把大型灌區節水改造作為農業固定資産投資的重點,力爭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任務。三要加快完成大中型和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四要加強耕地保護和土壤改良。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全面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制,切實控制建設佔用耕地和林地。五要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六要繼續加強生態建設,深入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等重點生態工程。建立健全森林、草原和水土保持生態效益補償制度。

    四是著力強化農業科技和服務體系基本支撐。要加快推進農業科技研發和推廣應用。切實增加農業科研投入,重點支持公益性農業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開展基礎性、前沿性研究,加強先進實用技術集成配套。推進産學研密切結合,開展農業科技創新活動。深入實施科技入戶工程,加大重大技術推廣支持力度。加快構建網絡健全、隊伍穩定、保障有力、處置高效的動物疫病防控體系。繼續實施植保工程,推進重大植物病蟲害統防統治。大力培養農村實用人才,組織實施新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積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村服務組織。加強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積極推進農村信息化,建立健全適應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的大市場、大流通。

    五是逐步提高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要加快發展農村公共事業,提高農村公共産品供給水平。鞏固農村義務教育成果,提高農村義務教育質量,增強農村基本醫療服務能力,穩定農村低生育水平,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交通,繼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繁榮農村公共文化。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鼓勵各地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不斷提高扶貧開發水平。

    六是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和深化農村改革。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不動搖。穩定土地承包關係,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切實保障農民土地權益。繼續推進徵地制度改革試點,規範徵地程序,提高補償標準,健全對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積極推進鄉鎮機構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加快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和創新。

    七是紮實推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加強村級黨組織建設,創新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和活動方式,健全農村黨員聯絡和服務群眾的工作體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強農村基層幹部隊伍建設,探索鄉村有效治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