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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改革取得了哪些重要進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9日   來源:國研室

    改革是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強大而持久的動力。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農村改革不斷向前推進,取得了舉世公認的巨大成就。過去五年,農村改革在更大範圍和更深層次展開,取得了歷史性的重大突破。

    一是徹底取消農業稅,終結了農民種田交稅的歷史。在前一階段以“正稅清費”為主線的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基礎上,2004年稅費改革開始進入減免徵農業稅的新階段,在全國取消了除煙葉以外的農業特産稅,並選擇黑龍江、吉林兩省進行全部免徵農業稅試點。到2005年底,屠宰稅、牧業稅也全部免徵,全國有28個省(區、市)不再徵收農業稅。2005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農業稅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的決定,終結了在我國延續2600年的農民種田交納“皇糧國稅”的歷史,這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重大變革。與稅費改革前相比,全國農民每年減輕負擔1335億元,人均減負約140元。為保證基層政權的正常運轉和農村義務教育需要,國家財政每年安排轉移支付1030億元。通過稅費改革,改善了國家與農民的收入分配關係,加快了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步伐,有力地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生産積極性,統籌城鄉發展取得實質性進展。

    二是穩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取消農業稅後,鞏固和發展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關鍵是要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包括深化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等改革。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2006年全面部署了農村綜合改革的各項工作。要求在“十一五”期間或更長一些時間基本完成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任務。截至2007年底,全國已有9個省份確定在全省(區、市)範圍內進行改革,其他22個省份選擇了20個市、389個縣(市)進行試點。農村義務教育納入了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在全國農村全部免除了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課本費,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寄宿生生活費,1.5億農村中小學生受益;“普九”債務化解試點工作積極推進。中央和地方財政加大了對縣鄉財政轉移支付的力度,23個省(區、市)實行了“省直管縣”改革試點,28個省(區、市)實行了“鄉財縣管”。截至2007年11月底,18047個鄉鎮開展了鄉鎮機構改革試點,佔鄉鎮總數的52%。

    三是果斷放開糧食收購市場,邁出農業市場化改革的關鍵一步。2001年,浙江等8個沿海主銷區率先實行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2002年和2003年,一些糧食産銷平衡區和主産區自主進行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2004年在全國全部放開糧食收購市場和價格,實現了糧食購銷的市場化。同時,創立了國家調控糧食市場的新模式,對重點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托市收購、儲備吞吐和進出口宏觀調控。加快了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初步實現了政企分開。

    四是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解決林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2003年以來,福建、江西等省率先推開了以“明晰産權、減輕稅費、放活經營、規範流轉”為主要內容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取得了階段性重要成效。2006年國務院全面部署了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截至2007年9月,試點工作擴大到全國25個省(區、市),已完成承包林地約6.6億畝,佔集體林業用地的27.5%。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生産關係的又一次重大調整,是農村生産力的又一次大的解放。改革使得“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對林業發展、林農增收、林區振興和生態建設將産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五是積極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強化服務“三農”功能。2003年,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在浙江等8個省市開始啟動,2005年改革擴大到除西藏外全國30個省(區、市),25個省級聯社組建到位,在完善治理結構、強化約束機制、增強為農服務能力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2006年底,銀監會發佈《關於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放寬了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村級資金互助合作組織的準入條件。2007年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準入試點已擴大到全國31個省(區、市),銀監會核準23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開業,其中村鎮銀行11家。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積極推進,並明確了面向“三農”、商業運作、整體改制、擇機上市的改革方向。進一步強化了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金融職能。啟動實施了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

    六是統籌推進其他各項改革。穩妥推進徵地制度改革,在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保障農民土地權益、完善徵地補償機制、提高徵地補償標準、健全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等方面取得進展。供銷合作社、國有農場等改革進展順利。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推動城鄉平等就業進程。2006年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形成了比較系統的農民工政策框架。近兩年,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勞動合同制度、就業服務培訓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設邁出重大步伐。在全國農村全面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構築了農民基本生活的最後一道保障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