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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房價過快上漲?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9日   來源:國研室

    房價過快上漲是當前我國經濟生活中的一個突出問題。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2007年比上年上漲7.6%,2008年1月份同比上漲11.3%,攀升勢頭明顯,已經成為社會各方面關注的熱點焦點。防止房價過快上漲,是2008年價格調控的一項重要任務。要按照中央關於加強和改善房地産市場調控的要求,在落實已經出臺各項調控政策的基礎上,採取更加積極有效的措施,增加住房有效供給,抑制不合理需求,加強價格監管,規範市場秩序,引導建立符合國情的住房建設和消費模式,促進房地産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一、繼續合理調控住房需求。要按照保障生存需求、引導改善需求、控制投資需求、遏制投機需求的原則,合理控制當前過旺的住房需求。一是繼續落實和完善有區別的稅收、信貸政策。信貸方面,進一步貫徹落實加強商業性房地産信貸管理的各項政策,嚴格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商業銀行違規放貸行為。嚴格執行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進一步抑制投資、投機性住房消費。努力做好保障性住房發展的金融服務工作,加大對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設的金融支持。稅收方面,抓緊出臺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和住房租賃的稅收支持辦法;推進物業稅試點,釋出個人房産徵收物業稅的政策信號,引導政策預期。二是嚴格落實國務院關於禁止期房轉讓的規定,對違反規定的房地産開發企業、仲介服務機構和交易管理機構相關人員,要依法嚴肅查處。三是繼續控制房屋拆遷規模。加強拆遷計劃管理,規範拆遷行為,控制被動性需求的過快增長。

    二、切實增加普通住房有效供給。一是堅決落實土地有效供給。適當提高居住用地在新增土地供應中的比重。認真執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用地供應量,不得低於居住用地供應總量70%的規定。嚴格控制單宗土地供應規模,加強土地供應後監管,確保已供應土地能及時開發建設,加快項目建設進度,落實每宗土地開發建設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三年的規定,加大閒置土地處理力度,形成有效住房供應。二是進一步抓好住房建設規劃編制、公佈和落實工作。指導、監督各地認真落實2008年住房建設計劃,編制、公佈2009年住房建設計劃和2008—2012年住房建設規劃,穩定市場預期。三是加大結構調整力度。繼續落實“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戶型住房佔總建築面積70%以上”的規定,加快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有效供應。2007年房價上漲過快地區,要重點增加限價普通商品住房供給,有計劃地解決當地居民的基本自住需求。對符合調控方向的住房建設項目,要提高審批效率,縮短開發建設週期。四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實資金、土地、工作機構和工作責任,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小戶型租賃房源短缺的地區,要著力增加廉租房源供應,加大實物配租比例。加大對中西部受災地區廉租住房建設的資金支持力度。五是要搞活住房二級市場和房屋租賃市場,多渠道增加住房供給,滿足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

    三、加強房地産市場價格監管。一是加強限價商品住房價格管理。對中低價位、中小戶型普通商品房建設,實行限房價、限套型基礎上的競地價。各地區要綜合考慮土地價格、建設成本、開發商合理利潤和城市中等收入家庭的支付能力等因素,並與周邊同類住房價格適當銜接,明確限價普通商品住房的定價原則,合理確定指導價格。二是嚴格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和廉租住房租金管理。進一步完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和廉租住房租金管理辦法,加強成本監審,嚴格租金審核,認真落實各項收費優惠政策,完善價格管理。三是規範住房交易價格行為。制定商品住房交易價格行為規範,推行住房銷售明碼標價制度,打擊捏造和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行為,規範房地産開發企業價外收費行為。土地和房屋銷售價格明顯不合理的,有關部門應依法干預。房價上漲過快的地區,價格主管部門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從批准預售環節開始,加強價格動態管理,保證實際銷售價格與預售申報價格相一致。

    四、繼續深入整頓規範房地産市場秩序。一是加大對房地産建設交易違法違規行為的整治力度,重點防範和打擊各種規避結構調整政策、囤積土地、捂盤惜售、惡意炒作等違法違規行為。二是規範上市房地産公司股市融資行為,從嚴控制為擴大土地儲備而進行的融資活動,限制其他上市企業大量進入房地産開發,從嚴審批借殼上市的房地産企業。三是嚴格房地産企業市場準入和退出條件。對違法違規的房地産企業實施一定期限的市場禁入。四是引導房地産行業組織切實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加強企業誠信體系建設。

    五、加強信息披露和消費引導工作。一要進一步健全房地産市場信息系統,逐步實現全國房地産信息的聯網查詢,為實施有區別的稅收、信貸政策和市場監測奠定基礎。二要加強房價監測和指導。有關部門要加強合作與溝通,密切關注房價較高、波動較大的城市住房價格變化及其影響情況,防止房地産資産泡沫積聚。三要正確引導市場預期。進一步完善市場監測分析機制,定期公佈市場供求和房價情況,穩定市場預期。嚴肅查處發佈虛假信息、惡意炒作、誤導住房消費預期等行為。四要加快研究完善房價統計方法和評價機制。下大力氣建立房地産價格特別是中小戶型房屋售價、廉租房租金標準的監測統計制度,為正確實施房地産市場調控提供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