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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港澳臺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9日   來源:國研室

    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充分肯定了五年來的港澳臺工作,深刻闡述了中央政府全力支持和維護香港、澳門繁榮穩定的各項政策主張,明確提出了對臺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對進一步做好港澳臺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一、繼續做好港澳工作

    一是要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一國”就是要維護中央依法享有的權利,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安全。“兩制”就是要保障特別行政區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權,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只有把以上兩個方面落到實處,“一國兩制”的優越性才能充分發揮出來,給香港和澳門同胞帶來實實在在的福祉。今後,中央政府將繼續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不干涉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

    二是要堅持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香港、澳門長期穩定的法律保障,是依法治港、治澳的法律基石,要維護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在香港、澳門的最高法律地位,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和社會組織,中央政府和內地各部門、各地區的各級各類組織,香港、澳門居民和內地人民都必須遵守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基本法》為行為準則。

    三是要全力支持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中央政府將繼續大力支持以曾蔭權先生為特首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工作;繼續大力支持以何厚鏵先生為特首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工作。同時,也希望港澳各界人士都自覺維護行政長官的權威,支持、幫助行政長官依法施政。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及政府要總結回顧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的歷程,不斷提高管治水平和施政能力,努力把港澳管理好、建設好。

    四是要繼續加強內地與港澳的各項交流和合作。繼續實施內地與香港、澳門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進一步促進內地同港澳在經貿、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環保、體育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繼續支持香港發展金融、物流、旅遊、資訊等服務業,保持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等中心的地位。繼續支持澳門發展旅遊等服務業,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二、進一步做好對臺工作

    第一,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關於對臺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要按照黨的十七大的部署和要求,遵循“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和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的各項政策,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反對“台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真誠為兩岸同胞謀福祉、為臺海地區謀和平,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根本利益。

    第二,繼續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儘快恢復兩岸協商談判。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對臺方針政策的基石,是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的有力武器,是維護兩岸關係基本穩定的要件。兩岸同胞要共同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台灣任何政黨,只要承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我們都願意同他們交流對話、協商談判。我們鄭重呼籲,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

    第三,充分理解、尊重、信任和關懷台灣同胞,真誠為兩岸同胞謀福祉。台灣同胞是發展兩岸關係的重要力量,也是遏制“台獨”分裂活動的重要力量。理解、信賴、關心台灣同胞,是我們應盡的責任。要進一步大力促進兩岸同胞加強交往,增進共識,積極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拓展領域、提升層次,推動直接“三通”,使彼此感情更融洽,合作更深化;要繼續實施和充實惠及廣大台灣同胞的政策措施,依法保護台灣同胞的正當權益;要支持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經濟發展,發揮這些地區在促進兩岸關係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四,堅決反對“台獨”分裂活動,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祖國分割出去。“台獨”分裂活動已成為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最大禍害、對兩岸關係發展的最大障礙、對臺海地區和平穩定的最大威脅。任何涉及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問題,必須由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共同決定。在反對分裂國家這個重大原則問題上,我們絕不會有絲毫動搖、妥協和含糊。“台獨”分裂勢力企圖改變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現狀,破壞臺海和平,是註定要失敗的。兩岸統一是中華民族走向偉大復興的歷史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