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各有關部門和中部六省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若干意見》精神,進一步研究細化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有關政策措施,明確了中部地區比照實施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和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範圍,制定了具體實施意見,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邁出新步伐。
一是糧食生産基地建設取得新成效。大力支持中部地區國家大型商品糧生産基地建設,繼續實施優質糧食産業工程,支持大型灌區續建配套節水改造和節水灌溉、開展大型排澇泵站更新改造。加大各項支農補貼力度,不斷完善扶持糧食生産的政策措施。中部六省糧食持續穩定增産,農民收入不斷增加,新農村建設穩步推進。
二是能源原材料基地和現代裝備製造及高技術産業基地建設不斷加強。中部地區礦産資源開發力度進一步加大,開工建設了一批大中型煤礦、有色金屬、稀土和磷酸鹽項目。重點發展高壓輸變電設備、大型礦山開採設備、數控機床及關鍵功能部件、新型農業裝備等裝備製造業,大力支持電子信息、生物工程、現代中藥等高技術産業的研發和産業化。中部地區新型工業化步伐加快,工業結構優化升級,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升。
三是綜合交通運輸樞紐建設大力推進。重點加強鐵路路網主通道建設,加快推進中部地區大能力煤運通道建設。加大省際間公路幹線建設和國省道升級改造力度,重點實施“千億元改造工程”和鄉村“通達工程”,支持中部地區建制村通路建設。繼續實施長江及主要支流航道整治工程。中部地區連接東西、縱貫南北的交通體系穩步構建,綜合交通運輸能力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