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努力提高城鄉居民收入。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進一步加大農業和農村投入,強化和完善涉農補貼政策,扶持農民優化種植結構、轉變養殖方式,加快發展鄉鎮企業和農村二、三産業,繼續改善農民外出務工環境,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勞動者報酬。落實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適時提高其他社會保障對象和優撫對象的待遇水平。
(二)推進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提高非公有制企業、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參保率。穩步推進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試點工作。繼續完善城鄉低保制度,加大扶貧開發和城鄉救助力度。
(三)增加對教育、衛生領域的投入。加大財政對教育的投入,全面實施城鄉免費義務教育,著力改善農村辦學條件。健全對各類家庭貧困學生的資助體系,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出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並穩步推進試點工作,普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四)促進住房、汽車和服務性消費健康發展。落實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大力推進廉租住房建設,增加經濟適用住房、“雙限”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給;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清理和規範公路橋梁收費,合理引導住房、汽車消費。完善電信、郵政普遍服務機制,落實電信資費下調方案,降低博物館、紀念館、展覽館等公益場所收費,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擴大居民電信、旅遊、休閒、文化、健身等服務性消費。
(五)完善消費環境。進一步完善消費政策,消除阻礙擴大消費的各種體制機制障礙,積極倡導科學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費方式和節能環保型消費模式。繼續加強農村消費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商貿流通體系。提高公共服務支出佔財政支出的比重,完善城鄉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務。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支持消費信貸規範發展。繼續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嚴格各類産品特別是食品藥品的衛生、質量、安全監管。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