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要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若干意見》的要求,認真貫徹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好“兩個比照”政策,組織編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促進中部崛起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
一是進一步加大對糧食生産的扶持力度。繼續落實和完善促進糧食生産的各項政策措施,支持中部地區油料生産,培育農産品精深加工基地,研究制定促進農業保險發展的政策措施。
二是繼續推進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設。大力支持煤電基地、發電機組和電網等建設項目,啟動非糧燃料乙醇試點工作。積極支持裝備製造業發展,通過實施高技術産業化專項工程進一步促進光電子、電子元器件等高技術産業規模化、産業化。
三是大力促進綜合交通運輸樞紐建設。繼續實施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積極推進區際聯絡通道、煤運通道等重大鐵路項目建設,加快國家公路運輸站場建設,新建、改建和遷建部分機場,構建中部地區四通八達的交通體系。繼續推進商貿流通業發展。
四是進一步擴大對內對外開放。研究制定促進中部地區承接産業轉移的指導意見,引導加工貿易向中部地區轉移,完善鼓勵中部地區企業到境外投資的政策措施。
五是促進城市群和縣域發展。研究制定促進中部地區城市群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支持沿幹線鐵路經濟帶和沿長江經濟帶發展,加快武漢城市圈和長株潭城市群綜合配套改革,增強中心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優化鄉鎮佈局,支持縣域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