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方面:
一是優化利用外資結構,提高利用外資質量。認真實施修訂後的《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引導外資與我國産業結構升級、技術水平提高相結合,嚴格限制低水平、高消耗、高污染、資源型的外資項目進入。加快推進《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産業目錄》修訂工作,推動中西部地區承接外資轉移。加強對外資並購的引導和規範,保持國家對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控制力。完善配套政策,促進開發區健康發展。
二是深化外商投資管理機制改革,創新利用外資方式。進一步推動投資體制改革,完善外商投資項目核準管理制,指導和推動各地規範外資準入管理。引導內外資企業間開展各種形式的技術合作。鼓勵外資進入風險投資領域,促進國內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成長。探索利用外資設立民營中小企業擔保基金,改善民營企業融資環境。
三是優化貸款投向,加強貸款管理。繼續積極、合理、高效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進一步加大對節能減排、環境保護、醫療、教育、新農村建設等領域的支持。針對國外貸款項目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強對項目實施環節監管,提高項目質量和效益。繼續對內資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嚴格管理,及時、合理調整國際商業貸款管理辦法並制定相關配套細則。
在鼓勵企業對外投資合作方面:
一是加強對境外投資的宏觀指導和政策支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和規範企業對外投資合作的意見》,繼續認真組織實施《境外投資“十一五”規劃》和《境外投資産業指導政策》,堅持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對外投資,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共同發展。支持企業在研發、生産、銷售等方面開展國際化經營,創新境外投資方式,加快培育我國的跨國公司。研究鼓勵和扶持企業境外投資的政策,對重大境外資源開發及相關配套基礎設施投資項目給予支持。進一步發揮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的作用。完善支持境外投資的風險保障機制,更好地規範企業境外投資行為。
二是推進國際經濟合作。提升與重點國家投資合作水平,加強雙邊現有高層對話機制的建設,推進雙邊合作項目不斷取得新的進展。加強統籌協調,有效利用優惠貸款、援外工程、技術援助等手段,促進我企業在非洲、周邊等發展中國家投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