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新華社北京3月5日電(記者李鈞德、杜宇)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説,近幾年來,中西部地區法院特別是基層法院法官“斷層”問題突出,已嚴重影響法院審判工作的正常開展,亟待引起有關部門關注。
據張立勇代表介紹,造成中西部地區法官“斷層”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點:
一是政法編制不能滿足審判工作需要。以河南省為例,1985年全省法院共有編制11020名,受理案件11萬多件;2007年共有編制18810名,受理案件達50多萬件。20多年來,全省法院人員編制增加了70%,而任務量卻增長了4倍。
二是基層法院法官流失嚴重。近幾年,國家提高了法官的準入門檻,法官待遇卻沒有相應提高,結果造成有資格的人不願當法官,沒資格的人當不了法官。2001年機構改革,採取“年齡一刀切”政策分流人員,致使河南全省法院大約有30%的法官提前離崗,這更加劇了法官緊缺的狀況。據河南省高院統計, 2002年全省基層法院有一線法官6280名,2007年有一線法官4887名,五年減少1393名,每年遞減近300名。此外,全省基層法院具有審判資格的人員中,35歲以下的僅佔25.73%,法官老齡化、“斷層”現象十分突出。
據張立勇代表介紹,部分基層法院法官“斷層”現象,已經嚴重影響了審判工作的正常開展,有的基層法院在案件發還改判後,甚至不能另行組成合議庭。
針對中西部地區法官短缺的狀況,張立勇代表建議:1、建立編制管理的動態機制,實現隨著職能、任務的增加,機構、編制也相應增加。2、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點的法官退休制度。專業資深法官在身體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工作年限可以延長至65歲,以緩解法官隊伍審判力量不足的問題。3、加快法院人員分類管理改革進程,全面實行法官助理制度。使法官從大量繁瑣的程序性事務中擺脫出來,提高辦案的質量和效率。4、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對各種社會矛盾和糾紛進行分類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