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季明)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長張喆人説,在實際工作中,如何認定困難家庭當前已經成為推進廉租住房制度的一大難點。為使保障性住房制度真正惠及困難群眾,建議相關金融機構能夠開通家庭資産的核查渠道。
在上海現行的廉租住房政策體系中,由民政局負責廉租房申請家庭的收入核對工作。張喆人代表説,試點以來,廉租住房收入核對的工作流程已經基本形成,但對申請家庭的資産核查由於缺少途徑,至今未能開展,結果造成個別人員“渾水摸魚”,影響了政策的有效性。
張喆人代表舉例説,目前北京、上海、廈門等城市都規定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須同時符合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産等三個條件。現在有些拆遷戶雖然家庭年收入、住房面積等都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條件,但可能通過拆遷獲得幾十萬元,完全有能力自己解決住房問題;還有一些個體戶、自由職業者,可能在收入較高的月份累積了一定的家庭資産,卻也跑來申請廉租屋。
在廉租住房項目中,家庭資産具體規定為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産、汽車的凈值及現金、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而銀行和證券監管部門目前均從保護存款人的隱私權考慮,無法提供有關數據信息。“現在政府提供的廉租屋數量相對較少,讓不符合條件的人住進廉租屋,就損害了其他真正需要住房保障的困難群眾的利益。”
有鋻於此,張喆人代表建議銀行、證監會等機構能夠為政府部門核查居民家庭資産提供便利,授權政府指定的收入核對機構對申請家庭的存款、證券、基金、債券等家庭資産進行核查。收入核對機構有義務、有責任保護申請人的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