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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秀榕代表:做好16周歲以下流動人口登記管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0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 許雪毅、吳瓊)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副主席陳秀榕説,近年來,針對城市流動人口急劇增加的態勢,一些地區制定了有關外來流動人口的管理辦法,但這些辦法的管理對象僅限于16周歲以上的流動人口。事實上,16周歲以下流動人口的管理也值得關注。

    陳秀榕説,在過去的10年中,流動人口增加了約1倍,目前已經超過了全國人口總數的10%,接近1.5億。根據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分析推算,流動人口中的兒童達1980余萬人,佔全部流動人口的19.37%。現階段的基本國情和人口發展趨勢決定了在今後相當長一段時期內,人口流動現象將長期存在。

    由於流動人口人戶分離,流動性大、流動頻繁,使得中國以戶籍為基礎建立的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面臨著諸多問題。長期以來,形成了以戶籍為基礎,以戶籍所在地政府為責任主體的管理和服務體系。兒童出生後即在父母戶籍所在地進行戶籍登記,衛生、教育、人事、社會保障均以戶籍為依據。

    陳秀榕説,目前我國絕大多數地區16周歲以下流動兒童不進行人口登記,不辦理暫住證,各部門缺乏流動兒童有效的統計渠道,流動兒童底數不清,流動兒童的教育、衛生保健、權利保護等工作難以納入流入地的管理和服務範疇。

    針對這種情況,一些地區,如廣東省的中山市、江蘇省的無錫市、河北省的石家莊市,探索創新,突破暫住戶口登記常規管理,修改了流動人口的信息管理軟體,建立了包括年齡、家庭狀況、就學狀況、來自地區等11項內容的16周歲以下流動兒童信息採集和登記統計系統,填補了我國流動人口登記中不包含16周歲以下流動兒童的空白。數據庫的建立為政府部門和社會團體提供了信息交流、共享的平臺,基本滿足了教育、衛生、勞動、計生等部門的工作需要。目前,此經驗正在江蘇省和北京市進行推廣。

    陳秀榕建議在全國建立16周歲以下流動兒童登記管理制度,以更好地做好流動兒童管理與服務,保護流動兒童的合法權益;適時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增加流動人口登記與管理的相應條款;由公安部制定建立16周歲以下流動兒童登記制度的有關法規,將16周歲以下流動兒童納入人口登記管理和信息統計;建議國家發改委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做好流動人口發展趨勢的預測和分析,逐步把流動人口納入國家和區域發展總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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