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常璐、朱薇、王麗)如何在源頭預防職務犯罪?如何將反腐敗工作做在事前?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一分院副檢察長周光權建議,制定職務犯罪預防法,通過制度建設的強化來預防犯罪,使職務犯罪被遏制在源頭。
“犯罪對策的根本就是犯罪預防。懲罰總是向後看的,預防卻是向前看的。”周光權説,社會轉型時期,出現的職務犯罪現象,正在前所未有地增加,通過制度建設的強化來預防犯罪可以有效地提前保衛社會。
“社會發展導致用權力兌換金錢的可能性大量增加。貪官或腐敗分子不是天生的,從履歷上觀察一些犯罪官員,他們在成長過程中勤勤懇懇,早期為國家作了貢獻。但是後來墮落了。這就説明我們的制度沒有起到阻擋的作用。好的預防措施可以挽救一大批人,使他們不至於走向犯罪的深淵。” 周光權説。
“中國特色法律體系初步形成,需要逐步完善。目前關於職務犯罪的懲罰措施已經有,但是比懲罰措施更提前一步的、成本更小、預防性的制度也應該考慮。” 周光權説。
他指出,現有制度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某些領域或行業缺乏相應的犯罪預防。“任何一種權力,決策、執行和監督都必須具備,如果缺少外部監督,就容易滋生腐敗和職務犯罪。所以要設計監督制度。”
關於職務犯罪預防法應當規定的主要內容,周光權表示,建立檢察機關、國家預防腐敗局約談制度、巡視制度、輔導制度相結合的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機制,規定檢察機關、國家預防腐敗局介入官員政績評價機制,規定職務犯罪預防部門與稅務部門、銀行建立犯罪預防的聯動機制等都是應該包含的內容。
此外,我國應積極開展與國外的反腐敗、反職務犯罪刑事司法協助活動。
據了解,超過40位代表在這份議案上簽字,並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
“這個議案的形成是經過很長時間考慮的。”作為新當選的全國人大代表,周光權説,在議案形成前,他進行了長時間的調查研究。他特別指出,香港廉政公署的一些經驗具有借鑒性。“香港廉政公署工作的相當一部分不在於懲罰而在於預防。他們的預防工作的規劃、具體步驟和措施都落實得比較好。例如到社區宣傳香港政府對於腐敗‘零容忍’的態度、針對每個行業制定相應預防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