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 伍曉陽)“要致富先修路,這是眾所週知的常理。而對於廣大農村地區,‘出行難’依然是制約經濟發展的瓶頸之一。”雲南省交通廳廳長楊光成代表説,他聯合一些代表提出了關於制定“農村公路法”的議案,希望通過立法解決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和運用的相關問題。
楊光成認為,農村經濟要發展,農村交通要先行,加強農村公路工作是發展農村經濟、解決“三農問題”、縮小城鄉差距的重要前提。目前,全國90%以上的道路是農村公路,對農村公路的建、管、養、用主要依據《公路法》,而《公路法》對村道建設並沒有納入規劃,同時,農村公路與一般公路、高等級公路相比具有很大差異,點多面廣戰線長,建設資金投入不足,體制機制不順暢。
2003年以來,國家相關部門先後制定了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管理、建設資金使用監督、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等一系列文件;2005年,國務院通過《農村公路建設規劃》,描繪了農村公路建設的宏偉藍圖。目前,制定一部法律對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和使用等問題作出規定,已成為當務之急。
在雲南許多民族貧困山區,“出行難”問題十分突出,一是農村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滯後,個別鄉鎮如德欽縣羊拉鄉、貢山縣獨龍江鄉甚至還沒有通公路;二是農村客運市場不發達,農用車違法載客現象屢禁不止,多次造成交通事故。
楊光成認為,制定“農村公路法”,要明確農村公路建、管、養和運用的主體及責任,確定農村公路規劃的一般原則,明確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和項目立項程序,保障建設養護資金來源,建立養護向市場化發展的運行機制,明確質量監督機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