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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議應出臺《網絡文化産業促進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3日   來源:新華社

    人大代表建議應出臺《網絡文化産業促進法》有效監管垃圾短信、網絡不良信息

    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鄭天虹、葛素表、韓潔)屢屢出現的淫穢色情和低俗不良信息加劇了人們對互聯網信息傳播的擔憂,而屢禁不止的垃圾短信也給大眾生活帶來困擾。對此,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徐龍在兩會上呼籲出臺《網絡文化産業促進法》。

    徐龍説,網絡文化是依託互聯網、通信網為載體的一種新的文化形態。據統計,我國互聯網用戶已達2.1億,手機用戶已達5.2億,網絡文化的參與者每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長速度。因此,《網絡文化産業促進法》推出具有必要性和緊迫性。他建議,該法的內容須包括市場準入與退出,未成年人保護和隱私權保護等18個方面。

    關於互聯網的監管,徐龍提出四個並舉:一是網絡管理手段與引導網民自律並舉;二是法律制約和道德約束並舉;三是打擊和教育並舉;四是檢查與監督並舉。

    談及對垃圾短信的管理,徐龍説,垃圾短信有三個來源:一是來自夢網業務的,二是來自企業用戶的,三是手機點對點用戶發送的。針對不同源頭,中國移動採取不同管理措施。首先對夢網用戶和企業用戶的提供商進行考核管理,分級評估,不合格的警告、關閉;在技術上對群發的不良信息進行攔截,並通過移動系統軟體,用戶可以提出對一些不必要的信息進行過濾,還可以通過用戶終端上的軟體,對一些信息進行屏蔽;第三加強市場管理,通過10086進行舉報,聯合公安部門進行懲治。

    徐龍説,一方面國家相關部門要對網絡文化進行檢查,另一方面要發動網民進行監督,對不良行為、信息進行舉報。對好的網站,信息量大、內容健康、傳播知識、受網民歡迎、點擊率高,發揮社會作用的網站或短信進行評比後進行獎勵;對其他形象不佳、口碑不好、傳播不良信息的網站進行處罰甚至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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