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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全代表:控制重型汽車尾氣排放 淘汰"移動煙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季明)儘管目前重型汽車只佔我國汽車産銷量的十分之一,但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卻已經成為主要的機動車污染源。為此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環保局局長張全呼籲,儘快提高我國重型汽車尾氣排放控制技術水平,淘汰那些道路上的“移動煙囪”。

    張全代表説,以上海為例,去年全市機動車保有量238萬輛,其中重型車約佔8%;但是重型車的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顆粒物的排放量卻分別佔到全市機動車排放總量的65%和82%。一輛重型車排放的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顆粒物分別相當於全市機動車平均排放水平的8倍和10倍。去年在上海道路隨機抽檢的機動車中,38%的重型汽車尾氣排放超過國家排放標準。

    我國現行的重型車排放標準僅僅比歐洲國家晚7年,相當於歐洲2000年的標準水平,但為何重型汽車的污染狀況如此嚴重呢?張全代表説,我國重型汽車的整體製造技術水平落後,在發動機排放控制環節沒有採取系統的技術手段改善排放,為了應對國家排放標準的不斷嚴格,有些企業只是採取一些末端強化的手段,無法起到長效保證排放控制的作用。

    再加上重型汽車在使用過程中多數存在超載超重現象,車輛養護跟不上,使用的油品質量較差等原因,我國在用重型車輛的排放狀況遠遠差于歐洲。張全代表説:“進口重型卡車運行80萬公里以上仍不會冒黑煙,而國內有些企業生産的重型汽車使用1年後就開始黑煙滾滾,説明發動機製造技術水平是至關重要的因素。”

    張全代表建議,重型汽車應該納入我國污染控制的重要工作日程。在重型汽車污染控制的各個環節中,首要的工作是要提高重型汽車發動機排放控制的技術和質量水平,增強發動機排放控制的耐久性;其次是加強重型汽車日常的運行維護,制定有效的法律制度,確保將在用車排放控製作為運營管理的前提條件,只有這樣,重型汽車嚴重污染環境的現象才能逐步得到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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