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誠信·慈善
——代表委員建議和諧社會建設必須抓緊打造“三把鑰匙”
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記者 鄔煥慶、杜宇、萬一)“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人大工作要推動解決群眾普遍關注的民生問題,而解決這些問題,維護社會的公平和正義非常重要。”
“建設和諧社會,必須在全社會建立維護和弘揚誠信的價值體系。”
“鼓勵和支持慈善事業發展,可以促進不同人群間的和諧共進。”
連日來,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在審議和討論政府工作報告和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就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推進和諧社會建設建言獻策。一些代表委員指出,針對當前和諧社會建設中的諸多不和諧因素,必須抓緊打造公平、誠信和慈善這“三把鑰匙”。
(小標題)分配不公、機會不公、規則不公——夯實和諧社會之基需要公平之鑰
“收入分配不公平,不同人群之間收入差距越來越大。”
“基本權利保障不公平,甚至‘同命不同價’。”
“社會機會授予不公平,高考、招工等不同身份、不同地區的人群待遇迥異。”
目前,由於分配不公、機會不公和規則不公導致的社會不和諧之音較多,不僅引發了一些社會爭端,也影響了一部分人建設和諧社會的信心。
“社會公平、公正是社會和諧的基礎。馬克思主義政黨在執政之後,承擔的一個重要職責就是要按照社會主義社會的本質要求,在促進發展的同時維護社會公平。”全國人大代表孔令晨説。
代表委員們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實行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政策,激發了社會活力和創造力。但是,在新形勢下我們應把解決社會公平、實現共同富裕的問題,提到更突出的位置、擺上更重要的日程,逐步建立以分配公平、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機制。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這是符合人民群眾迫切呼聲的。”全國政協委員王玉英説,“要在初次分配重效率、再次分配重公平的基礎上,加大政府調節再分配政策的力度,合理調整不同階層的利益結構,調節好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努力遏制貧富差距、地區差距和城鄉差距的擴大。”
全國人大代表吳建平建議:“我們要建立和完善一套保障競爭機會的公平的制度。現在傳統的城鄉二元社會結構,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機會的平等特別是競爭起點的平等。因此,要逐步消除戶籍、教育、就業、身份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礙,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近幾年,全國人大在立法中,‘開門立法’等公開徵求全社會所有人群的意見的做法越來越常見,這就可以保證我們在制定規則上的公平,讓所有的人都能發出自己的聲音,讓自己的利益在規則中得到保障。”孔令晨説。
(小標題)捐贈“秀”、假廣告——破除和諧之坎需有誠信之鑰
近日,湖北省民政廳抗擊冰雪災害賑災接受辦公室統計顯示:截至目前共接受捐款1.06億元,實際到賬僅7383萬元,有的企業在捐贈的幌子下上演一場商業倫理缺失的鬧劇,他們看中的是公眾對於救災的高度關注,他們承諾捐贈是假,借災出名是真。
“無論是部分無良企業導演的這場令人鄙視的捐贈‘秀’,還是在目前我們社會生活中存在的諸如虛假廣告盛行、個人和企業賴賬增多、欺詐騙銷不少的現狀,都表明了一個事實:當前我們確實存在著誠信缺失導致的信用危機。”全國人大代表趙發所評價説,“重塑誠信,已經成為我們建設和諧社會必須邁過去的一道坎。”
有評論指出,目前我國民眾對他人的信任意識正在受到考驗。在現實的生活中,制假售假、坑蒙拐騙、欺詐等等,一些有損誠信原則的事件正在不斷上演。最直接的體現,百姓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事事小心謹慎。
“我們現在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和諧社會,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社會失去誠信,經濟不能持續發展,國民也不可能富強。而一個缺乏誠信意識的民族,也絕不可能在世界民族之林佔有一席之地。”全國政協委員呂建中説。
代表委員們認為,重塑誠信,不僅需要通過大力推進和諧文化建設、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培育文明社會風尚來實現,更需要建立獎勵守信用、懲戒失信的制度。
“我們目前依然還沒有完整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對失信者的懲戒制度。重塑誠信,必須要加大對失信者的法律制裁力度,遏制一些失信者獲利、守信者受損的怪現象的發生。”呂建中建議。
全國政協委員厲以寧指出:“重建信用體系將會使交易活動正常化,使一些違背信用體制的行為和個人受到抵制,使人們在投資和消費中,變得更有信心,同時也將極大地維護政府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
(小標題)自私冷漠、缺乏責任感——慈善之鑰可凝聚和諧之光
代表委員們指出,要構建和諧社會,還特別需要發展慈善公益事業。慈善公益事業的發展不僅可以彌補各種正式制度安排的缺漏,同時還具備軟性的維繫經濟社會健康、協調發展的功能,以及調和社會矛盾與社會衝突或對抗,進而提升公眾社會責任與社會公德的功能。
“在我國,先富起來群體中的一些人員在社會責任與社會形象方面不盡如人意。在這方面,簡單地表述為中國人有仇富心理,我認為是不全面的。因此,發展慈善公益事業是普通民眾需要,更是先富起來群體的需要。”全國人大代表買世蕊説。
“慈善在我國發展緩慢,除了需要解決好富裕人群的缺乏愛心和社會責任感、扭轉過度追求個人享受的價值觀外,我們也需要在制度上和社會氛圍上來保障慈善的健康發展。”買世蕊建議,“首先要倡導愛心觀念和正確的財富觀,形成良好的捐贈文化氛圍。讓捐贈成為一種社會風尚,喚醒富人們的社會責任感,讓濟貧捐贈成為一種自願選擇。”
“我們要在相關法律法規方面,尤其是在稅收方面建立鼓勵引導機制。”全國人大代表熊維政説,比如在美國,當善款的數額超過應繳稅收的10%,可以減免10%的稅款;在中國,這個比例只有3%,而且在實際操作中並未落實。
熊維政建議有關部門還應及早出臺政策,對慈善機構強化財務監督,杜絕慈善資金濫用和腐敗行為,提高善款使用的透明度,樹立慈善機構的良好形象,“讓富翁和百姓都能對基金會形成起碼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