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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小瓊代表建議:加快推進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發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5日電(記者胡錦武)針對當前農村金融滯後於總體金融發展的現狀,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長高小瓊建議,國家應通過制定“縣域金融機構新增存款按一定比例投放當地”等多種政策措施,加快推進農村金融市場發展。

    高小瓊説,當前農村金融市場的供求矛盾較大。江西除農村小額貸款的筆數和金額滿足率分別能達到65%和76%外,農村經濟合作組織、鄉鎮企業的貸款滿足率都在30%以下;全省農信社近年來涉農貸款佔比也逐步下降;2007年江西省農村居民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人均僅200元。

    與此同時,農村金融市場的服務水平較低。主要表現在機構網點少、服務人員少、服務功能少。高小瓊説,受此影響,農村民間金融異軍突起,2007年,江西農村企業通過民間融資戶數3870戶,融資金額達25億元,平均每戶企業融資64萬元;農戶融資金額達67億元,戶均9萬元。

    高小瓊認為,當前制約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的主要因素包括:受農村經濟發展相對滯後的限制,農村金融也滯後於總體金融的改革發展;國有銀行以盈利為主要目標的市場化傾向凸顯,在比較利益的驅動下,紛紛淡出農村金融市場;目前尚沒有一部明確的農村投融資法律法規,現有的規範金融機構主體或者承載融資主體的有關規定已經不適應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需要。

    為此,高小瓊建議,由國務院牽頭成立部際間的協調小組,認真制定和落實“縣域金融機構新增存款按一定比例投放當地”的政策措施;財政部利用財稅杠桿,進一步推動政策性銀行參與農村金融市場建設和發展;國務院出臺《農村信用社規範發展條例》,明確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市場發展中的主體地位;銀監會適當降低村鎮銀行和貸款公司的進入門檻;國務院法制辦制定出臺《民間借貸管理條例》,給予民間金融合法生存和發展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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