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5日電(記者 隋笑飛)1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在兩會新聞中心就司法公正問題接受中外記者集體採訪。
5年來全國法院受理案件一審服判率超過90%
有記者問,5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在保障司法公正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指出,2007年,全國法院受理885萬多件案件,比2003年上升了7.17%。在此期間,全國法院受理的案件一審服判率在90.01%,二審維持率在70.84%。
檢察機關要追訴濫用權力構成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
有記者問,檢察機關在促進司法公正的過程中如何發揮作用?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表示,檢察機關在維護司法公正的職能主要為:通過審查逮捕、保障人權,防止無辜的人被追訴;檢察機關具有公訴職能;具有對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立案偵查的職能;對訴訟活動進行法律監督等。
孫謙説,公平正義是針對所有人的,檢察機關一方面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同時也非常關注被害人的權利。
最高法院十分重視涉臺審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最高法院十分重視涉臺審判工作。他説,自1998年以來,各級人民法院依據《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受理申請認可台灣地區民事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支付令這些案件已經達到了200余件,處理結果也得到了臺胞的稱讚和肯定。
我國言論自由受法律保護
在回答記者有關中國人民言論自由的問題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對公民權利做了明確規定,其中就包括公民的言論自由。
張軍指出,我國的公民在法律制度的規範下有自由表達自己意願的權利,包括向政府提出建議、向國家機關提出有關批評意見,這受到憲法和法律充分的保障。
但張軍同時指出,言論自由受法律保護,但並不是説隨便地侮辱他人、誹謗他人就不受法律追究。
2008年檢察機關採取4大舉措維護司法公正
在回答有關司法不公的問題時,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戴玉忠指出,最高人民檢察院近年來採取了許多措施保障司法公正:2003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明確提出把“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作為檢察工作主題;2003年9月,最高人民檢察院開始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最高人民檢察院2005年出臺《檢察改革三年實施意見》等。
戴玉忠表示,2008年檢察機關將採取4大舉措維護司法公正:認真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精神,加強檢察工作;嚴厲打擊嚴重的刑事犯罪;通過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發揮檢察機關的職能作用;加強檢察機關隊伍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