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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熱議表達權:讓民意“直通車”跑得更快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7日電(新華社記者李鈞德、李柯勇、季明)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作為四項民主權利中的重要一項,民意表達渠道的便捷、暢通,對擴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無疑具有重要作用。如何保障公民的表達權,讓民意“直通車”跑得更快,行得更遠,全國人大代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讓更多的基層代表走進人民大會堂

    三位農民工全國人大代表在今年兩會上十分引人注目。一直關注農民工問題的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許昌市市長李亞評價説,相對於兩億人的農民工群體,只有朱雪芹等三名農民工代表,數量並不算多,他們的意義在於,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這個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農民工也有了自己的代言人。他們的主張,他們的訴求,能夠通過這三名農民工代表,直接傳遞到國家最高權力機關。

    作為珠三角地區數千萬名農民工的代表,廣東代表團的胡小燕坦言自己“使命光榮,但責任重大”。重慶代表團的農民工代表康厚明提出了四個建議都是有關農民工權利的,如建議關注農民工職業病,建議加強農民工的勞動保障,加強農村留守老人小孩的照顧,加強農民工的培訓。

    遼寧省興城市四家村黨總支書記張文成,連續當選5屆全國人大代表,見證了20年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發展歷程。張文成代表説,剛開始當人大代表時覺得是一種榮譽,每年建議和意見都很少。後來我發現,對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有關部門非常重視,件件都有回音。“九屆、十屆人大的時候,我每次大會都提十幾條甚至幾十條建議,很多都得到了國家的重視和採納,實實在在為老百姓解決了問題。”

    一些全國人大代表認為,尊重群眾的表達權,虛心聽取群眾意見,已成為我國擴大人民民主,拓寬民主渠道的重要方式。全國人大代表陳建生説,這幾年,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和民主制度的健全,群眾表達自己意見的渠道越來越多,環境越來越寬鬆。政府與群眾之間的良性互助也越來越頻繁。

    不僅是人大代表的表達權得到了保障,普通公民表達自己意見的機會和渠道也越來越多。制訂“十一五”計劃公開徵求意見,審議物權法公開徵求意見,各種形式的聽證會,座談會,甚至開通網上論壇,目的只有一個,讓群眾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讓“直通車”不再遇紅燈

    就普通群眾而言,其對國家治理行為的參與,具體地表現為知情、參與、表達、監督四大環節的實現。其中,知情是基礎,參與是關鍵,表達是根本,監督是手段。

    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三門峽市市長李文慧表示,讓群眾充分地表達自己的意見,認真傾聽、解決群眾利益訴求,不僅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要求。科學發展是第一要務,維護穩定是第一責任。沒有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就很難實現。從這個角度講,“給群眾多一點説話的機會,我們的決策就少一點失誤的可能”。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浦東新區代區長李逸平説:“擴大群眾表達權,關鍵是要建立健全群眾表達機制,並使之成為制度。尤其是在涉及群眾根本利益、群眾最關心的一些公共決策過程中,必須給群眾表達以暢通而有效的渠道。”但是,也有一些代表坦陳,在暢通表達渠道、認真傾聽民意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

    前不久,昆明市在報紙上公佈了市縣及市直各部門領導班子成員的聯絡電話,同時詳細刊登了各位領導的職務分工情況。刊登這些電話電碼的報紙被當地群眾爭相收藏。一些人大代表認為,群眾為何熱衷收藏領導電話?這只能説明,能夠讓群眾充分表達意見的渠道太少,而且不很暢通。如果其他表達渠道都很暢通,群眾就不會熱衷於收藏領導同志的電話號碼了。

    讓人民敢説真話

    為什麼會出現群眾利益訴求渠道不暢的問題?李文慧代表認為,主要是少數幹部沒有擺正自己和群眾的關係,對傾聽、解決群眾訴求重視不夠、要求不嚴,一旦出了問題,要麼往上推,要麼往下卸,多數情況下責任追究不到位。現在很多地方信訪局只有批轉和調查的權力,沒有解決問題的手段。不能多個部門“放火”,一個信訪部門“滅火”。

    “對農村百姓來説,能向領導反映情況也是一種表達權的實現,但現在有種現象不太好。”在福建當了10年村支書的陳文東代表説,“一些領導下基層不夠深入,‘看好不看壞、聽好不聽壞’。他們來之前,層層通知各級幹部,來的時候地方幹部全程陪伴,這樣百姓表達起來有所顧忌,這是需要改進的。”

    邸瑛琪代表分析,現在民意訴求渠道不暢的原因,一是權力沒有制約,二是對表達權的保障機制不健全。如果群眾的正當利益訴求能夠得到回應,他還用得上編短信、發短信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想法嗎?

    近年來,上海市人大也在賦予群眾更大表達權方面進行了許多有益探索。在制訂《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時,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邀請了21名中小學生對條例草案發表意見。一位名叫居穎雯的高三學生提出“希望學校不要張榜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名次”,後來她的意見被寫入條例,成為上海地方性法規中的第一個“未成年人聲音”。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劉雲耕説:“尊重群眾表達權,就能使決策過程更加民主,決策結果更加科學,更能注重兼顧各方利益。就立法工作而言,公民參與立法的渠道越多,表達的越充分,法規的科學性就越強,法規的群眾基礎就越深厚,更能經得起社會實踐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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