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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收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6日   來源:財政部

    是指地方政府依法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等出讓方式配置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土地價款,包括受讓人支付的徵地和拆遷補償費用、土地前期開發費用和土地出讓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