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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本級收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6日   來源:財政部

    根據現行財政體制劃歸中央財政的收入,主要包括國內增值稅(75%部分),國內消費稅,進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出口貨物退增值稅92.5%部分和消費稅(衝減收入),企業所得稅(鐵路運輸、國家郵政、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氣企業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納入共享範圍企業所得稅60%部分),個人所得稅(60%部分),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公司總公司等集中交納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海洋石油資源稅,證券交易印花稅(97%部分),船舶噸稅,車輛購置稅,關稅,非稅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