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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傳代表:建議全面取消産品質量免檢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0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4日電(記者車玉明、劉寶森)“三鹿奶粉”事件發生後,我國停止了食品類生産企業的國家免檢制度。全國人大代表、青島港集團董事局主席、總裁常德傳建議,為維護中國企業産品質量形象信譽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應全面取消産品質量免檢制度。

    我國自2000年開始實施産品質量國家免檢制度,對質量長期穩定合格,市場佔有率高,質量保證體系完備,並經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連續三次以上監督檢查合格的産品授予國家免檢資格。獲得這一資格的産品,在3年有效期內免予各部門、各地區、各種形式的監督檢查。到2007年底,我國共有4273家企業的196類産品獲得國家免檢資格,涵蓋食品、日用消費品、工農業生産資料等關係國計民生的各個行業,遍佈全國31個省區市。

    去年“三鹿奶粉”事件發生後,國家決定廢止有關食品質量免檢制度,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按照有關食品質量安全的法律、法規加強對食品質量安全的檢驗和監督檢查,確保食品質量安全。

    常德傳代表説,實行産品質量免檢制度,出發點是好的,在促進企業發展方面起到過一定的作用。但在日益活躍的市場競爭過程中,道德規範永遠無法代替法規條文的剛性約束。

    他認為,免檢制度存在三個無法回避的矛盾。

    一是客觀上給企業在産品質量方面提供了“彈性操作”的空間。一些企業為降低成本,不惜以次充好,假借免檢招牌逃避了檢查,生産出來的劣質産品堂而皇之進入市場,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

    二是免檢制度缺乏必要的法律基礎。“免檢制度既不是行政許可,也不是行政處罰,純粹是行政機關在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減少自身責任,實行選擇性執法的藉口。”

    三是給某些行政執法人員提供了權力尋租的空間,滋生腐敗。執法人員在産品檢驗還是不檢驗、如何檢驗等問題上,可以與生産廠家討價還價,國家法律尊嚴蕩然無存,公平競爭的原則被破壞。

    “讓産品質量檢驗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市場失靈的問題才可能由政府來矯正。”常德傳代表正準備就此提出議案,建議全面取消産品質量免檢制度,進一步嚴格監督檢查産品質量,維護中國企業産品質量的形象信譽和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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