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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甸甸的責任—解讀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0日   來源:人民日報

    “一年來,共審議15件法律案,通過9件,聽取審議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13個工作報告,作出3項決議,檢查5部法律的實施情況……”2008年是十一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第一年。3月9日,吳邦國委員長作工作報告時,列出了一串實實在在的數據。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李連寧代表説,過去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積極開展工作,充分發揮了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

    李連寧認為,這個報告文風平實親和,有不少口語化的句子,因為他不僅是向代表報告也是向人民報告,向老百姓報告常委會是怎麼履職的。報告引用的數字很多,使其更加貼近代表、貼近實際。

    “常委會工作報告突出重點,把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與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密結合起來,抓住經濟社會的突出問題報告工作,嘗試了一些探索和創新。報告還深刻闡述了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政體的本質區別,具有很強的思想性、指導性。”李連寧分析。

    情係地震災區

    “汶川地震發生後,全國人大常委會緊急行動,結合自身工作,全力支持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充分發揮了社會主義制度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政治優勢。”遼寧瀋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趙長義代表審議時説。

    “對今年預算支出結構做出相應調整,以抗震救災、保障災區人民生活為根本,一切從抗震救災工作實際情況出發,需要多少給多少。”2008年5月22日,吳邦國委員長在委員長會議上深情地説。

    200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專門安排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災及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情況的報告,並作出相關決議,要求災區廣大幹部群眾、承擔對口支援的省市,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部署,繼續做好受災群眾安置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批准了調整後的2008年中央預算,同意建立災後恢復重建基金;修訂了防震減災法並表決通過,將抗震救災的經驗制度化……

    “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及時安排和調整監督工作計劃,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圍繞中心、突出重點、講求實效監督工作思路的一貫體現。”趙長義很感欣慰。

    貼近國計民生

    “堅持以人為本,著力解決民生問題,把立法和監督結合起來,使人大工作更貼近民生、更具實效。這是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一個突出特點。”山東皇明太陽能集團董事長黃鳴代表這樣分析。

    他説,常委會一年中制定和修訂了殘疾人保障法、食品安全法等多部法律,社會保險法草案也剛剛徵求公眾意見,正在修改完善之中。“這些無不以改善民生為重點。”

    對修改後的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開展了新一輪執法檢查,並對新頒布實施的勞動合同法進行執法檢查。僅這三項執法檢查,直接關係3.6億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和億萬勞動者的切身利益。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東輝代表説:“一年間,十一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貼近國計民生,為堅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做出了貢獻,為地方人大工作做出了榜樣。”

    更加重視自身建設

    一年一度的全國人大會議是集中展示中國特色民主政治的窗口。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不斷完善日益引人關注。

    常委會工作報告特別指出:“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自身建設,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並以此引領人大各項工作。”

    本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的第二天,常委會即召開第一次會議,吳邦國委員長就把握人大工作正確政治方向等問題作重要講話。之後,常委會又專門安排時間組織學習,並在每次常委會會議後都結合議程舉辦專題講座。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劉雲耕代表在分組審議時説:“建立於1954年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如今已經走過了55個年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中國人民選擇的符合我國國情的唯一正確道路,是我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唯一正確道路。要借鑒人類社會創造的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絕不照搬西方那一套,絕不搞多黨輪流執政、三權分立、兩院制。”

    劉雲耕對此還有更深的理解:人大及其常委會是國家權力機關,是十分重要的政治機關。人大工作必須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核心是堅持黨的領導。

    既抓制定又抓清理

    常委會工作報告中,吳邦國委員長充滿信心:“黨中央明確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今年是實現這個目標的關鍵一年。我們要按照黨的十七大精神,在提高立法質量的前提下,一手抓法律制定,一手抓法律清理,努力在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上邁出決定性步伐。”

    據了解,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計劃安排的立法項目主要有:制定社會保險法、社會救助法、侵權責任法、行政強制法等法律,修改國家賠償法、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法律。

    河南信陽市市長郭瑞民代表審議時説,“我國現行有效的231件法律中,有的法律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制定的,有些規定已明顯不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迫切需要完善和清理。”

    他表示,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不斷推進等,對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課題新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任務依然繁重。 (記者 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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