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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報告解讀:互聯網漸漸進入司法領域監督視野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 崔清新、楊維漢、譚浩)通覽今年兩會的兩高報告,不難發現,隨著互聯網深入百姓生活,法院和檢察院開始將網絡納入自己的工作範圍,與時俱進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向民主政治、民主監督邁進。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提到,開展大法官下基層活動,開闢網絡專欄,廣泛聽取基層法官和群眾意見;試行庭審網絡直播,推進裁判文書網上公開制度等。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提到,深化檢務公開,加強網上信息發佈,及時向社會公佈檢察工作重大部署和重大案件辦理情況,繼續探索實行公開審查等辦案機制,增加檢察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這些做法傳達出這樣一個信息:司法機關開始通過網絡溝通民意,更有效地實現監督與被監督。”全國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文顯説,“網絡監督是一種新的民主類型。可能在十年前,人們還沒有意識到這個虛擬世界里民主空間有這麼大。它是一種直接進行自由表達,直接行使公民對法律和社會監督權的形式。”

    他評價説:“這是一種很好的民主監督形式。因為很多時候,網民表達的和政府要做的是完全一致的,重要的是相關部門必須考慮如何應對。”

    過去的一年被很多人稱為“網絡監督年”,網絡反腐開始成為公民實現參政的形式之一。湖南郴州群蛀案的暴露、深圳海事局原黨組書記林嘉祥“酒後失控”事件的曝光、抽天價香煙的南京市江寧區原房管局局長周久耕涉嫌違紀……一些貪官的落馬與網民的曝光和不懈追究不無關係。

    就連全國人大代表、原香港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也表示,“網絡對政府行為的監督、對腐敗的預防具有重要的作用”。

    儘管如此,網絡不能取代真正的司法監督。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紅宇説:“網絡監管是必要的,但絕對不能曲解這個手段。網絡監管既無裁判權,也不能超越黨紀國法。”

    張文顯指出,網絡畢竟是一個自發的世界。有時網民掌握的情況畢竟是表象的,而法律是用證據來説話的。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網絡上就形成一邊倒的輿論,加上一些網民的誤導,就會摻進很多非理性因素,從而影響司法活動的公正性。

    作為司法機關的公職人員,張文顯説:“我們應該一方面引導網民理性對待披露的事實,另一方面把最真實的情況通過權威渠道發佈出來,讓網民在法律事實面前去發表更理性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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