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繼續深化各項改革,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進一步推動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戰略重組。引導支持中央企業與東北地區骨幹裝備製造企業相互重組。加快廠辦大集體改革試點工作。完成東北地區裝備製造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工作。加強中俄毗鄰地區全面合作。繼續吸引外資參與東北老工業基地的調整改造。
(二)繼續鞏固糧食戰略基地,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規劃建設好黑龍江省千億斤糧食生産能力建設工程和吉林省新增百億斤糧食工程。提高東北糧食收儲能力,採取切實措施把糧食主産區糧價保持在合理的水平。繼續加大對東北農田水利建設、農業機械化建設的支持。繼續加強農村沼氣、飲水安全、電網改造和農村公路等工程建設。
(三)加快調整産業結構,增強發展後勁。加大對東北地區骨幹裝備製造企業加強技術改造和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合理開發、整合利用東北地區旅遊資源,推進區域旅遊一體化建設。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哈大客運專線、黑龍江煤電外送通道和東部幹線鐵路等重大工程建設,完善高速公路網,加快大連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推進幹線機場和支線機場建設。
(四)紮實推進資源型城市轉型,促進可持續發展。完成第二批資源枯竭城市界定並下達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實施資源型城市吸納就業、資源綜合利用和發展接續替代産業專項,將適用範圍擴大到經國務院批准的所有資源枯竭城市。
(五)推進節能減排工作,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重點推進節能工程示範項目,抓緊實施遼河、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電力、石化、鋼鐵等行業脫硫設施改造工程。全面啟動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程,保護好農村飲用水源。紮實推進重點防護林和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加快黑土地保護和水土流失治理。
(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和諧社會建設。做好黑龍江、吉林兩省的“普九”債務化解試點工作。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完善城鄉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健全突發公共衛生應急處置機制。加強文化市場體系建設。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完善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的就業援助制度。
(七)加強東北地區振興工作的統籌協調,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繼續完善東北振興工作信息聯絡員機制,建立東北地區交通設施建設協調推進機制和東北四省區行政首長協商機制。進一步研究促進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促進東北農業率先實現現代化的指導意見和東北地區國企改革重組的指導意見,起草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條例。